3至6岁儿童语言学习与发展目标是从:倾听与表达、阅读与书写准备两方面来表述的。
幼儿口头语言学习与发展的要求如下:
3—6岁幼儿处于语言发展的关键期,口语交流能力的培养是幼儿语言学习的重中之重。幼儿需要学习不断倾听理解交流者的语言,并且在不同的社会交往情境中通过语言来表达自己的想法。
可以说,3—6岁期间口语交流经验为幼儿的语言符号系统的建立奠定了重要基础,同时也为幼儿成长为成功的社会交流者做好充分的准备。那么,3—6岁幼儿的口语交流能力究竟有哪些内涵呢?《指南》从倾听与表达的角度提出下列具体的目标要求。
第一、语言倾听理解的目标要求。倾听是感知语言的行为表现,也是重要的理解语言的途径。只有懂得倾听、乐于倾听并且善于倾听的人,才能真正理解语言的内容。良好的倾听习惯的养成是从学前阶段开始的,因此就幼儿语言学习和发展而言,倾听是不可缺少的一种行为能力。
第二、语言表达的目标要求。语言表达是以一定的语言内容、语言形式以及语言运用方式进行交流的行为,是幼儿园语言学习与发展的主要表现之一。
儿童语言研究早已告诉我们,只有懂得语言表达的作用,愿意向别人表达自己的见解,并且能够清楚表达的人,才能真正与人进行语言交流。
第三,语言文明习惯的目标要求。良好的语言行为习惯是语言交往获得成功的前提,在幼儿语言学习与发展过程中,根据交往场合、交往对象说话并且使用文明的语言交往的能力,是他们需要在早期获得的非常重要的语言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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