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6日,杭州固生堂国药馆有限公司萧山市心南路中医门诊部因未明码标价销售药品被杭州市萧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
据了解,当事人从2025年2月起,在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城厢街道市心南路128-3一层、128二层、128-1二层、128-2二层、128-3二层、130二层(自主申报)未标明价格经营西黄丸等药品,于2025年4月8日被查获。经调查,其行为违反《价格法》第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依据相关规定,责令其立即改正,并处以1000元罚款,处罚决定于4 月16日公开。
此次处罚为医药行业敲响警钟,明码标价是保障消费者知情权、维护市场价格秩序的基本要求。药品关乎民生,经营主体需严格遵守价格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