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儋州一犯罪团伙以投资虚拟货币可获高额回报为幌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达1000余万元。该团伙被儋州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经法院审理,团伙成员被判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023年,该犯罪团伙精心策划,企图通过“合约炒币”的手段非法敛财。为吸引更多人上钩并掩人耳目,他们不仅在网上搭建相关社区,还在线下注册公司,大肆宣传“合约炒币”业务。他们向“客户”许下诱人承诺:只要将资金投入用于虚拟币交易,便可按投资金额3%的比例每日返利。短短数月间,32位“客户”被蛊惑,累计投入1000余万元。该团伙将这些资金用于虚拟币交易平台炒币后,因虚拟币持续贬值,最终无力兑现返利承诺,骗局“爆雷”。
儋州市人民检察院经审查认为,该团伙三名被告人以投资虚拟货币之名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巨大,其行为触犯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第一款之规定,依法应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追究刑事责任。儋州市法院经开庭审理,作出上述判决。记者 畅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