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8日,邓紫棋前音乐公司蜂鸟音乐公司发布严正声明。
蜂鸟音乐称,发现艺人邓紫棋女士于2025年6月12日在各在线音乐平台上线多首音乐制品重制版本,所涉歌曲(除《天空没有极限》《后会无期》《喜欢你》以外)均创作于双方合约期间,原版录音制品也发行于双方合约期间。所涉音乐作品、音乐制品在全球版权登记机构(IFPI)及国内各大音乐平台均明确标注相关权利人为蜂鸟音乐有限公司。
蜂鸟音乐表示,邓紫棋女士在各大在线音乐平台发布重制版本的行为存在复制权/改编权侵害、信息网络传播权侵害的法律问题,要求各音乐平台立即下架涉事重制版歌曲,要求邓紫棋女士团队48小时内删除所有渠道传播的侵权内容。若上述要求未在指定期限内履行,将依法采取行动。
随后,邓紫棋发文回应。
文中表示:与我的律师团队聊完后,我们都无奈的摊手笑了。其实我不知道我还要回应什么?因为我这次重录的法律依据已经非常充足了。
这次的重录,是严格依据我国的法定许可重录的,我也依法支付报酬。
更重要的是,我所有作品的公播权,自我14岁起(这可是在遇见蜂鸟之前哦),就已让CASH协会代为管理,所以这些重录版本是合法地全球上架的。
所以我不会下架歌曲。
反倒是,蜂鸟声明中既然有一句提到这次本质为著作权问题的事情,与艺人解约纠纷属不同法律关系,又有一句提到“法律底线”和“契约精神”,那么,可否请蜂鸟音乐先结算给我自2018年10月起,6年8个月间,我所有的合法版税呢?还有我2019年解约前6个月左右的合法劳务费至今也是还没收到的,能否先结算给我呢?麻烦了,谢谢。
重录专辑全网上线,邓紫棋:超过六年没收到自己旧歌的版税了
6月12日,邓紫棋宣布自己的重录专辑《I AM GLORIA》正式上线。这张专辑收录了此前她12首已经发表过的旧歌。她表示与前公司的官司,已经打了超过六年。已经超过六年没收到自己旧歌的版税了。“没错,六年版税,一分没有。”
邓紫棋称,15岁时,遇到了前公司,由于当时未成年,合约由母亲代谈,也必须有母亲共同签署。母亲不擅英语,合约却是全英文的,当年仅凭信任,便同意签下合约。然而许多年后,突然发现自己创作的歌曲,著作权根本不在自己的手里。
同时,邓紫棋也发布了千字长文解释了这张专辑的来龙去脉。邓紫棋在长文中提到,一首歌曲的权利至少分两个层面,一是音乐作品著作权,二是录音制作者权。著作权,保障的是词曲创作;录音制作者权,保障的则是一首创作被录制后的录音制品。两种权利各有对应的版税。
“就我的创作而言,著作权可被理解为孩子的抚养权,关于我的音乐作品要授权给谁、在什么情况下被使用之类的种种问题;而版税,则是我身为词曲作者,在音乐作品授权的收入里,获得我相应的部分。”
邓紫棋在长文中表示,此次重录专辑,源自其法律团队终于找到了明确的法律依据,她得以合法重录旧作并上架全球平台,进行公开播放。
她透露,真正让她能够合法将重录版本进行全球上架并公播的关键一步,在于她14岁那年“只因觉得酷”而加入了CASH(香港作曲家及作词家协会)的举动。由于加入了CASH,所有她创作的歌曲,其“公开表演”“广播”“网络传播”等权利都已交由该协会代为管理,而不属于前公司。因此,即使旧作的著作权归属仍有争议,其传播权等公开播放的权利仍属于她自己。
据南方都市报,邓紫棋与前公司蜂鸟音乐合作达13年,自2019年以来纠纷不断。
2019年3月7日,邓紫棋单方面宣布因蜂鸟音乐严重违约在先,而终止与其的独家经理人合约。当时蜂鸟音乐回应,公司与邓紫棋的合约依然继续有效直至2022年,不接受其所作出的终止合约声明。
同年,双方互诉违约,对簿公堂。邓紫棋表示,由于蜂鸟音乐就她所创作的歌曲和歌词的版权作出了虚假陈述,她才被迫签署了作曲家和歌手的合约。此外,她还指出蜂鸟音乐在未经其同意的情况下,擅自在香港和内地申请将“G.E.M.”和“邓紫棋”注册为商标。
2020年,邓紫棋发文谈到自己的创作歌曲《句号》时喊话前公司:“多年来你一直告诉我,没有你我什么都不能做,我只是一个商品,甚至在我不知道的情况下我的名字就被注册成商标。到我离开以后,我作为我以前写过的所有作品的原作者,版权却还需要透过诉讼希望争取回来......我真的不是你手中的商品,没有你我还是可以,而且我更加绽放了。”
2024年1月,蜂鸟音乐发布声明,称拥有《泡沫》《我的秘密》《多远都要在一起》等103首邓紫棋作品的独家版权,未经其许可,禁止任何单位或个人将所列音乐作品用作翻唱、复制、演出、网络传播以及其他商业性用途。
来源丨21财经客户端(毕凤至)综合自公开信息、南方都市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