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商报讯(记者宋亦桐)6月17日,青岛农商行发布公告称,近日,该行收到《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青岛监管局关于青岛农商银行发行资本工具的批复》,同意该行发行不超过20亿元人民币的资本补充工具,该行可在批准额度内,自主决定具体工具品种、发行时间、批次和规模,并于批准后24个月内完成发行。
(文章来源:北京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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