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青年报客户端北京6月17日电(中青报·中青网记者 刘胤衡 见习记者 邹竣麒 通讯员 仇怡然 王仕民)看到自己的作品被制成拼图销售,原创插画师张薇(化名)十分震惊——电商卖家未经授权使用其作品,通过AI软件对细微之处进行篡改。因保留了原本的画风和标志性关键元素,使盗图与原图看上去“如出一辙”,让许多消费者误以为是正版。
“这些盗图商家认为如果被发现,赔点钱就完事了。”张薇在网络平台的发帖,引发许多创作者共鸣,有人表示自己也有相似经历,“他们这和偷有什么区别?”
办理该案的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助理王仕民介绍原图与侵权图的差别。刘胤衡/摄6月13日,北京首例利用AI生成模型侵犯著作权的刑事保护案件宣判。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检察院指控罗某某、姚某某等4人利用AI软件篡改网络原创作品,制成拼图销售3000余件、牟利27万余元。通州区人民法院以侵犯著作权罪判处多名被告人有期徒刑1年6个月至缓刑,并处罚金,涉案的福州市某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被判处罚金10万元。
“我画的画被人盗用了,还在网上售卖。”2024年5月27日,张薇向警方报案。“这些作品就像是我的孩子,是用无数灵感和线条精心构筑而成。看到它们被随意盗用,拿去赚钱,我特别心痛。这对我而言,不仅仅是经济上的损失,更是对创作的不尊重。”她说。
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核对画作细节。刘胤衡/摄据办理该案的检察官仇怡然介绍,本案受案之初遇到许多困难,“AI生成模型属于前沿科技,尚未有刑事判例可以作为参考,高技术、新手段的犯罪方式是本案显著特点”。由于涉案拼图在网络平台销量较大,她意识到,背后或许还有众多被侵权的创作者。
检方提前介入该案,引导警方侦查取证。最终,56张光盘与3个移动硬盘装载的电子数据被送到检察官手中——其中的数据量如果打印成文字,体量相当于数百万本网络小说。
检方对扣押物证鉴定结果、第三方电商平台投诉记录等电子数据进行深挖梳理,发现除张薇的作品外,还有刘某某等5名创作者的10幅美术作品同样遭侵权。
检方提供的被告人聊天记录显示,2024年3月下旬,姚某某联络罗某某,提议利用AI软件修改他人作品制成拼图牟利。生成几张图后,姚某某向罗某某询问,“AI修改就没事(不侵权)吧?”得到肯定答复后,姚某某催促罗某某火速投入“生产”。
“投诉起诉都不担心,就怕平台关店耽误赚钱”,聊天记录中,罗某某交流应对平台监管的“心得”,“养小号防封店,要是大号(因为侵权)被关,小号照样赚”。
面对原创者的质问,这些侵权者毫不在意:“画手找你就当没看见”。罗某某还在聊天记录中向同伙姚某某“洗脑”,称“顶多就是给钱,又不用吃牢饭怕什么”“顶多赔千把块”,甚至用“富贵险中求”鼓动对方继续侵权。
罗某某实际控制的福州市某电子商务有限公司,除为同案人姚某某生产侵权拼图外,也存在合法经营业务。为准确界定单位在犯罪中的作用,检方依法多次联系公司多名员工调取证言,补充调取公司收取货款后资金流向。通过查明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明确涉案公司参与复制发行他人美术作品犯罪活动体现单位意志,相关违法所得用于公司生产经营,且公司并非以实施犯罪为主要活动,后依法追加单位犯罪。
5月22日,本案庭审现场。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检察院供图在庭审现场,控辩双方围绕“拼接式作品的法律地位”“AI内容是否具有著作权”等问题激烈交锋。检方提前准备的多媒体示证系统,在法庭上演示了被告人利用AI侵权的过程。
仇怡然指着并排展示的两幅涉案作品《拥抱心里的怪物》说明,在左侧原创画作中,环抱双膝的女孩周身散落着多颗六角星;右侧AI侵权图虽把星星改成五角形并抹去其中一颗,但女孩蜷缩的姿态、幽暗的背景甚至衣褶阴影的角度,都与原作完全一致。
“通过对比可见,被告人借助AI仅对图片细节进行删减或者增加,极小比例的要素调整,并未改变涉案图片与原作的实质性相似。”仇怡然说。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以营利目的,未经著作权许可,复制发行他人美术作品,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检方强调,经比对作品核心构图要素(整体轮廓、线条走向、元素排布),被告人利用AI生成的图片虽存在细节差异,但完整再现了原作品的独创性表达,其行为已构成刑法意义上的“复制发行”,所谓“AI 融图技术”实为披着技术外衣的侵权手段。
5月22日,本案庭审现场。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检察院供图检方指出,本案中,被告人将AI技术作为“犯罪工具”,利用软件进行“去除水印”“去除作者姓名”“清晰化”等操作,实质上是以营利为目的,复制销售未经授权的他人美术作品,属于复制发行的行为。涉案非法经营额达27万元、侵权复制品3000余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非法经营数额在5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217条规定的“情节严重”。
通州区法院经审理认定,被告单位福州市某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犯侵犯著作权罪,被判处罚金10万元;被告人罗某某、姚某某等4人因犯侵犯著作权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至缓刑,并处罚金6万元至2.5万元不等。
仇怡然说,这起案件的判决结果,向社会各界传递一个明确的信号:无论是传统创作还是AI辅助创作,创作者著作权都受到法律的严格保护,任何企图通过侵权获取利益的行为都将受到法律制裁。
对于这样的判决结果,张薇表示,这是一颗“定心丸”,让创作者能更加坚定地投入创作,不用担心作品被随意盗用。
据悉,通州区检察院将继续延伸履职效果,通过制发具有针对性的检察建议等方式,助力完善电商领域与AI融合的监管路径,推动压实电商平台的监管责任,为科技创新与艺术创作保驾护航,让AI技术在法律的轨道上健康发展,为社会创造更多价值。
来源:中国青年报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