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欣食品于2025年6月18日发布公告,宣布此前披露的股份回购计划已实施完毕。
2024年6月18日,海欣食品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2500万元(含)至5000万元(含),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股份,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6.22元/股(含),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为401.93万股至803.86万股,约占公司当时已发行总股本的0.72% - 1.45% ,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回购实施情况
2024年7月4日,公司首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股份13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3% 。截至2025年6月5日,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751.97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35% ,最高成交价为4.35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3.038元/股,成交总金额为2516.02万元(不含交易费用)。此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既定回购方案。
实际执行与方案无差异
本次回购公司股份的资金总额、回购价格、回购股份数量、回购实施期限等实际执行情况与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回购资金总额达到回购方案中的回购资金总额下限,且未超过回购资金总额上限,已按回购方案完成回购。
回购对公司影响
本次回购有利于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维护广大股东权益,增强投资者信心。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研发、债务履行能力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公司仍保持上市公司地位,股权分布情况符合上市条件。
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情况
公司董事长、实际控制人滕用庄先生,在回购期间买入公司股票合计420.83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7676%(总股本已剔除本次已回购股份) 。除上述情况外,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首次披露回购事项之日至回购完成公告前一日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和回购方案中披露的增减持计划一致。
预计股份变动情况
| 股份性质 | 回购前 | 回购后 | ||
|---|---|---|---|---|
| 股份数量 (股) | 占总股本 比例 | 股份数量 (股) | 占总股本 比例 | |
| 限售条件流通股/非流通股 | 93,860,025 | 16.89% | 104,535,950 | 18.81% |
| 其中:回购专用账户 | 0 | 0% | 7,519,700 | 1.35% |
|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 461,899,975 | 83.11% | 451,224,050 | 81.19% |
| 总股本 | 555,760,000 | 100% | 555,760,000 | 100% |
注:上述变动情况为测算结果,暂未考虑其他因素影响;本次回购完成后的股本结构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最终办理结果为准。公司董事长、实际控制人滕用庄先生在回购期间增持份额按75%锁定为限售股。
回购合规说明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等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相关规定。
回购股份后续安排
本次回购股份全部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存放期间不享有股东会表决权、利润分配等相关权利。拟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若公司未能在股份回购完成之后的36个月内实施上述计划,则回购的股份将依法予以注销。公司将适时作出安排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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