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北京商报
北京商报讯(记者 宋亦桐)6月16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安徽监管局公布一则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安徽国元信托因“员工行为管理不到位、投资者适当性管理不到位”被罚款85万元。
相关负责人也被处罚,具体来看,时任安徽国元信托总裁于强、时任安徽国元信托信托业务四部员工高海婵、时任安徽国元信托信托业务三部员工王金来均被警告并处罚款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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