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大庆晚报
一名水果批发店员工自作聪明,用自己微信账户私自收取供货款,试图不劳而获“躺着收钱”。
近日,大庆市龙凤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多次用自己微信收取顾客货款、盗窃他人财物的案件。
犯罪嫌疑人陈某在龙凤区某水果批发店工作。本应勤恳尽责、诚实守信,但因贪念和侥幸心理,他走上了违法犯罪的道路。
2023年10月,店内生意火爆。陈某负责的一个零售商取货后因着急回店,陈某便表示可以先回去,等不忙了再把取货清单发给他。忙完后,陈某通过微信将取货清单及具体价格发给了零售商,零售商随后将货款直接通过微信转给了陈某。按照规定,陈某收款后应立即将钱转给老板赵某。然而,面对金钱的诱惑,陈某内心动摇,当日并未转账给赵某。第二天,他发现赵某并未察觉此事后,便决定将钱留下。
尝到甜头后,陈某利用自己在店内的工作便利,多次以“货款直接转给我,我再转给老板”“从我这儿拿部分水果可以给便宜价格”等极具欺骗性的理由,诱导零售商们将货款转账至其个人微信账户。
2024年2月,老板赵某发现水果不断卖出,但店内销售额却在下降。经过调查,他发现是陈某私收货款,于是果断报警。
经查,从2023年10月至2024年2月的短短数月间,陈某非法占有货款高达15万元,严重侵犯了老板赵某的财产权益,扰乱了正常的市场交易秩序。
案发后,陈某虽然积极退赔了被害人赵某的全部经济损失,并取得了赵某的谅解,但其行为已然触犯了法律红线,构成盗窃罪。最终,陈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法官提醒
在日常工作与生活中,无论身处何种岗位,我们都应时刻牢记职责所在,坚守道德与法律的双重底线。面对利益的诱惑,不能财迷心窍,生出邪念,要经受住诱惑,切勿心存侥幸,试图通过不正当手段谋取私利,否则终将自食恶果。
来源:大庆市龙凤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