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北京日报客户端
山东淄博警方近日破获了一起案中案。张某以能为犯罪嫌疑人办理取保候审等为由,自2024年3月以来,伪造公安、检察机关法律文书,先后骗取多名受害人100多万元。要厘清张某伪造国家公文实施诈骗案,还得从其中一位受害人——同时也是另外一起案件的犯罪嫌疑人说起。
2024年3月,淄博市公安局向柳泉分局刑侦大队移交案件线索,有迹象显示山东东营某公司有大量向外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嫌疑,柳泉警方立即展开调查。
公司注册地与实际经营地以及实际控制人分别在两个城市,这让警方提高了注意。经过近一个月的数据分析和调查取证,警方发现涉案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宋某晨,涉案公司自2022年起,先后为10多个省份的160多家企业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金额高达3亿多元,给国家造成税款流失4000多万元。
淄博市公安局柳泉分局刑侦大队一级警员 冯天磊:它(涉案公司)一般是按开票金额点数来收费,1.5%到3%,甚至说更高比例来收取购票费,(购票企业)通过邮寄的方式拿到发票,然后再去税务局进行抵扣。
就在警方侦查过程中,宋某晨闻风而逃,警方随即上网追逃。直到今年1月,宋某晨落网后供述了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犯罪事实,不过面对警方的追捕他却强称,自己的案子早已被执法部门处理过了。
仔细甄别 假法律文书露马脚
抓获宋某晨的正是柳泉公安分局的民警,民警却不知道什么时候给他采取过取保候审。正当民警疑惑时,宋某晨拿出了3份柳泉警方和山西太原检察机关开具的法律文书,企图证实自己的清白。
宋某晨向民警提供的3份所谓法律文书,其中有两份为柳泉公安分局开具,另一份则出自山西省太原市人民检察院。
民警将这三份法律文书与真实的法律文书进行仔细比对,发现其中多个细节有伪造痕迹,但如果不是专业人士仍不易判断识别。
淄博市公安局柳泉分局刑侦大队副大队长 王德臣:这份法律手续看上去非常逼真,但是通过详细甄别我们发现有三处破绽,首先是这个法律手续的法律文书号,我们分局一般使用柳公刑作为这个法律文书号,但是嫌疑人使用了柳公经,这与我们正常情况不相符,第二个就是案件名称,我们一般以公司加上罪名对案件进行命名,但是这个法律文书使用了嫌疑人加罪名进行命名。
第三处破绽就是假法律文书的印章存在异常。除了冒充柳泉公安分局开具的两份法律文书之外,还有一份是假冒太原检察机关对宋某晨开具的《不起诉决定书》。
警方确认了宋某晨提供的这些法律文书是伪造,但从他的反应来看,宋某晨应该是确信这些文书是真实的,那么,这些假文书又是从哪儿来的呢?据宋某晨供述,他在逃亡期间,通过朋友认识了东营的张某,张某声称父亲是部队高官、手眼通天,有办法帮宋某晨大事化小、小事化了。这些法律文书正是他花钱让张某搞来的。
修图伪造法律文书 诈骗百余万元
宋某晨表示,他一开始也不信任张某,但与张某交往一段时间后,他发现张某开豪车,住高档小区,逐渐让他相信张某家是有背景的,于是张某成了他眼中能“消灾”的贵人。
宋某晨委托张某帮忙找人解决被警方通缉追捕和面临的牢狱之灾。张某声称认识淄博市公安局领导以及主办案件民警,并以打点关系为由,让宋某晨先拿40万元活动经费。
之后,张某又以其他理由向宋某晨索要3万元现金。2024年10月,张某给宋某晨假冒的《取保候审决定书》等两份法律文书,称他的诉求已解决。其间,宋某晨还找到张某,说在山西还有一起涉嫌虚开发票案已移送至检察院,同样要请张某找人摆平此事。
今年1月9日,办案民警经过10多个小时的蹲守,在东营张某租住的别墅将其抓获。
据张某供述,他瞄准一些企图以旁门左道逃避责任或攫取利益的群体,就是利用了他们明知不可为却偏要犯险的心理,即使发现被骗,他们也多半会哑巴吃黄连不予追究。
警方查明,从2024年以来,张某还以相似的方式为山西晋中的李某办理工作升迁,为山东临沂警方通缉的网上逃犯庄某办理取保候审等,骗取多人现金共计100多万元。
淄博市公安局柳泉分局局长 王建国:在此提醒广大人民群众,公安、检察机关办理案件一定会严格规范,我们的法律文书会依照法律程序送达,不会通过无关人员转交,在此也提醒群众,不要轻信那些花钱找关系能够减轻罪责(谎言),以免上当,人财两空。
来源:央视新闻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