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韩宗峰
案例是最好的教科书,也是最好的清醒剂。近日,我省多地纪委监委相继发布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通报,给广大党员干部敲响了警钟、提供了镜鉴。而将这些前车之鉴真正刻进心灵深处,在工作生活中时时拿出来对照、提醒自己,却并不是一件很容易做到的事,关键是要从落马者的堕落轨迹中反躬自省,摈弃“看客心态”,真正把“纸面教训”转化为“心底敬畏”。
用好“活教材”,能起到良好的警示教育作用。不过,从实际情况来看,“看片人”最终成为“片中人”的教训并不少见。比如,有的参加警示教育像“听大书”“坐茶馆”,总“置身事外”,对宣明纪规、剖析反思心不在焉、不以为意;有的怀着看戏心态,没有“代入感”“沉浸感”,习惯于“隔岸观火、幸灾乐祸”;有的尽管看时揪心,但侥幸心理和贪腐欲望最终还是压倒廉洁心。也正因此,一些党员干部即便经常参加学习案例、自我警示,最终却也难逃落马。有落马官员表示,自己对警示教育片的态度是“听过了就过了、看完了就完了”。心不在焉做“看客”、错把“事故”当“故事”,不仅会消解党内政治生活的严肃性,也会麻痹个人思想,让自己“把大问题看成小问题、把小问题看成没问题”。
当前,全党正在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我们尤其要以负面案例为鉴一体推进学查改,引导广大党员干部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确保学有质量、查有力度、改有成效。面对负面典型,党员干部要自觉把自己摆进去查摆问题,以他人教训自我剖析,红脸出汗、知错知止,身临其境去理解,设身处地去体会,不断强化思想意识,严守纪律规矩,避免“后人哀之而不鉴之,亦使后人而复哀后人也”的惨痛教训。防止“看戏”不“入戏”等问题,有关部门要注重创造警示教育条件,通过发布典型案例、举办组织生活会等,突出警示教育的参与性、互动性、针对性,放大警示教育功效,引导党员干部以反面典型作镜,纠治整改,防微杜渐。最终,推动以案示警,强化法不容腐、纪不容贪的纪律规矩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