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有句流传很久的话叫“最挣钱的方法都写在《刑法》里” 他们收了5.6亿业务提成!
创始人
2025-06-13 22:27:13

  炒股就看金麒麟分析师研报,权威,专业,及时,全面,助您挖掘潜力主题机会!

A:免费帮助全国城投公司增加营收规模,欢迎有需求的城投合作

B:高价收购已开通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功能(中债)的证券产品户,有此类产品户资源的欢迎合作

C:江苏浙江8家AAA/AA+主体评级城投寻找非标资金,信托、租赁、保理、小贷均可

D:承接全国城投定融/债权拍卖业务,优质区域月打款金额可破亿,欢迎城投、贴息方咨询合作

E:总包定融项目寻找直销团队分销,打包销售费用高,可以当天结费用

网上有句流传很久的话叫“最挣钱的方法都写在《刑法》里”。

近期,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典型刑事案例就充分验证了这句话。

在其中一个案例中,相关人员收取了高达5.6亿的业务提成。

公开披露的相关内容原文如下:

燕某、孙某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案——依法惩治民营企业工作人员受贿犯罪

【基本案情】

被告人燕某系某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某控股公司)总经理、董事,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被告人孙某系某控股公司董事,负责联系金融机构。2014年,某医药公司实际控制人李某林(另案处理)为与某控股公司就应收账款债权业务达成合作,提出按照融资金额的5%向燕某、孙某支付“业务提成”。燕某、孙某同意,并约定由二人均分“业务提成”。在业务开展过程中,燕某在明知应收账款发票无法核查、应收账款回款路径与合同约定不符、财产确权存在瑕疵的情况下,仍多次帮助审批通过。孙某在联系金融机构、出席董事会表决过程中,专门出面予以解释。2014年12月至2018年4月,燕某、孙某二人共同收取“业务提成”共计5.6亿余元。

【裁判结果】

重庆市九龙坡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燕某、孙某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巨大,其行为均已构成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燕某具有自首情节,依法可以从轻处罚。故以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分别判处燕某有期徒刑十四年十个月,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一亿元;判处孙某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一亿元;对燕某、孙某犯罪所得5.6亿余元及孳息予以追缴。一审宣判后,燕某、孙某提出上诉。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典型意义】

本案是人民法院依法惩治民营企业工作人员实施的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犯罪的典型案例。民营经济是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生力军,是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基础。人民法院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依法惩治民营企业工作人员受贿犯罪,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不受侵犯。本案中,燕某、孙某作为某控股公司董事,收受行贿人给予的巨额财物,在明知债权融资存在明显瑕疵的情况下,为行贿人谋取利益,给某控股公司造成巨额经济损失,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人民法院对二被告人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和十四年十个月,均并处没收财产一亿元,依法追缴犯罪所得5.6亿余元及孳息,释放了人民法院坚决依法惩治民营企业工作人员受贿犯罪的强烈信号,同时也警示我们,民营企业工作人员非法收受贿赂和国家工作人员受贿一样,都是犯罪行为,都要被定罪量刑并追缴犯罪所得,最后终将是“竹篮打水一场空”。

相关内容

热门资讯

今年我省粮食产量达515.56... (来源:辽宁日报)转自:辽宁日报 图为在中储粮(盘锦)储运有限公司,装运粮食的重型卡车排起长队...
国家发展改革委部署促进投资止跌... (来源:辽宁日报)转自:辽宁日报 新华社北京12月13日电 (记者魏玉坤) 记者13日从全国发展和改...
江苏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 (来源:新华日报)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森林、林木和林地权属管理...
姜堰数字化产品讲“活”理论 (来源:新华日报) □ 本报记者 卢佳乐 通讯员 姜宣 “王教授,您约我‘喝茶论道’,...
联合国维和部队在苏丹遇袭 6人... 转自:财联社【联合国维和部队在苏丹遇袭 6人死亡】财联社12月14日电,当地时间13日,苏丹武装部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