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第三轮第四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集中通报典型案例指出,黄河流域一些地方落实水资源刚性约束制度不力,违法违规取水用水问题依然突出。如某地存在违规取水、水源置换工程推进不力、地下水压采工作不严不实等问题;某地对黄河部分河道管控不到位,违法违规开发建设,水资源保护节约问题多发;某地违规审批、违法取水问题多发,再生水利用不严不实。种种触目惊心的案例,暴露出部分地方在水资源管理上存在明显漏洞,对黄河流域生态安全构成了直接威胁。
黄河流域是我国重要的生态安全屏障,也是人口活动和经济发展的重要区域。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实地考察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发展情况,为黄河保护治理、流域省区转型发展指明方向,为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重大国家战略擘画蓝图。
在国家政策的引领下,“十四五”以来,黄河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已取得了显著成效,流域水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但不容忽视的是,目前黄河流域水资源开发利用率已高达80%,部分支流生态流量不足甚至断流问题多发,流域美丽河湖保护与建设不平衡不充分问题较为突出,生态现状不容乐观。
此次督察通报的问题,更是为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工作敲响了警钟。黄河流域重点区域要深刻认识督察问题整改工作的重要性与紧迫性,扎实推动全面彻底整改,对督察组交办问题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同时,要协同推进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和经济高质量发展。相关部门应从典型案例中汲取教训,全面排查整治本地区本行业涉水领域问题,严厉打击违法违规取用水行为,提升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协同治理水平。此外,还要压紧压实整改责任,强化跟踪问效机制,积极引入社会监督力量,以群众满意为标准,确保问题整改到位。
保护黄河事关中华民族伟大复兴。黄河流域重点区域要把典型案例整改作为打好整改攻坚战的关键环节,以此为契机,做好建章立制、成果巩固等工作,推动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守护黄河流域岁岁安澜。(作者:刘 瑾 来源:经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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