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利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利欧股份”)发布了关于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显示,多位公司董事及高管因个人资金需求,计划在规定时间内减持一定数量的公司股份。
减持股东及减持计划详情
此次计划减持的股东包括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张旭波,董事陈林富,副总经理颜土富、郑晓东以及副总经理、财务总监杨浩。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 股东姓名 | 职务 | 持股数量(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拟减持股数不超过(股) | 拟减持股数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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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张旭波 | 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 8,003,982 | 0.12% | 2,000,900 | 0.03% |
2 | 陈林富 | 董事 | 10,114,861 | 0.16% | 2,528,700 | 0.04% |
3 | 颜土富 | 副总经理 | 7,560,773 | 0.12% | 1,890,100 | 0.03% |
4 | 郑晓东 | 副总经理 | 716,700 | 0.01% | 179,100 | 0.0028% |
5 | 杨浩 | 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 680,200 | 0.01% | 170,000 | 0.0026% |
合计 | 6,768,800 | 0.10% |
减持股份来源方面,张旭波和颜土富的股份来源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前持有的公司股份(含该股份首次发行后因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而相应增加的股份)以及二级市场增持股份;陈林富的股份来自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前持有的公司股份(含相关送转股);郑晓东的股份源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期权行权增持公司股份以及二级市场增持股份;杨浩的股份则全部为二级市场增持股份。
减持方式为大宗交易和/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价格将根据减持时市场价格确定。减持期间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2025年6月13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若遇法律法规规定的窗口期则不减持。
相关承诺及履行情况
本次拟减持股份的股东此前均有相关承诺,且截至公告日已严格履行。其中,张旭波先生、陈林富先生承诺自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所持有的股份;颜土富先生承诺自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所持有的股份。此外,张旭波先生、颜土富先生、郑晓东先生、杨浩先生于2024年7月11日承诺严格遵守相关规定,不进行内幕交易及短线交易,不在窗口期买卖公司股份,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减持计划影响说明
利欧股份表示,本次拟减持公司股份的股东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同时,本次减持计划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过,由于本次拟减持公司股份的股东将根据自身情况、市场情况和公司股价情况等因素决定是否实施或部分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所以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的不确定性,公司也将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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