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想到司法确认这么方便快捷,还不用缴纳费用。”6月10日,周至县人民法院秦岭法庭为一起辖区人民调解委员会主持调解的调解协议,进行了司法确认,当事人拿到法院司法确认裁定书时高兴的说道。
当天上午,辖区两名群众在司法所的指引下,来到秦岭法庭办理司法确认事宜,法官在了解矛盾纠纷基本情况后,与调解该纠纷的人民调解委员会取得联系,对人民调解协议和相关情况进行审核,同时结合调解意见对司法确认申请人予以释法说理,告知相关法律后果,在最短时间内完成司法确认流程,出具确认裁定书,做到了快立快审。
这是秦岭法庭迁入新址后发出的首份司法确认裁定,对进一步巩固调解成果,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司法确认具有程序简单、高效便捷、无须交纳费用等优点,经过司法确认,若一方不依约履行,另一方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避免了调解协议易反悔、难执行的不足,较好地解决了民事纠纷“调而不结”的问题,为人民调解协议书戴上“紧箍咒”,给涉诉当事人吃下“定心丸”。
下一步,秦岭法庭将始终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加强庭所联动,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的基础性作用,积极推行“人民调解+司法确认”机制,提升人民调解和司法确认的最大效能,最大限度减轻群众诉累,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作者:高 蝶
编辑:侯宜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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