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青年报客户端北京6月9日电(中青报·中青网记者 张艺)黄河部分河道被侵占、违规取水屡查屡犯、节水数据造假……中央生态环保督察今天通报山西、山东、陕西沿黄三省水问题。
第三轮第四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是《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条例》印发实施后的首批督察。据了解,此批督察既关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政策衔接、区域协调、机制建设等流域性、整体性、共性问题,也注重结合各省(区)经济社会发展、自然资源禀赋、生态安全定位,找准各省(区)突出问题。
黄河口生态地位特殊,其生态系统安全及良性循环对黄河下游及渤海水环境起着重要作用。刁口河是黄河备用入海流路,属于黄河干流。《中华人民共和国黄河保护法》规定,禁止侵占刁口河等黄河备用入海流路;禁止在黄河干支流岸线管控范围内新建、扩建化工项目;禁止违法利用、占用河道水域和岸线。
2025年3月12日,督察组暗查发现,东营市在刁口河河道管理范围内违法新建、扩建化工项目。图片来源: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协调局
督察发现,2023年4月黄河保护法施行后,山东省东营市在刁口河河道管理范围内违法新建、扩建化工项目,同时河道内存在违法堆存工业固废粉煤灰现象,风险隐患突出。东营市、利津县有关部门及相关园区,违法违规为这些项目办理审批手续。截至督察进驻时,已有部分项目建成投产。
违规审批的问题在陕西同样多发。督察发现,陕西有色金属控股集团美鑫产业投资有限公司违规打深水井2口,长期无证取用难以更新的深层地下水。2025年3月6日,陕西省铜川市行政审批服务局违规为其发放地下水取水许可证。3月12日,督察暗查发现问题后,该局当天紧急撤销企业的地下水取水许可证。
在山西,违规取水问题屡查屡犯。2021年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指出,晋中市井安供水公司2020年取水超许可2.7倍,晋中和吕梁两市部分新建焦化项目未开展水资源论证。督察发现,相关企业虽经整改,但仍存在违规取水行为。
违规取水造成的后果已经显现。督察发现,晋中市井安供水公司2023年在张村河、张涧河共取水336万立方米,2024年取水285.9万立方米,远超许可取水量,张涧河地表径流受到影响,目前取水口以下河段呈断流状态。
2025年5月28日,督察组现场督察发现,晋中介休市张涧河取水口以下河道呈断流状态。图片来源: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协调局
事实上,山西省有32个县(市、区)水资源超载,其中8个位于晋中、吕梁两市。《中华人民共和国黄河保护法》规定,水资源超载地区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制定水资源超载治理方案,采取产业结构调整、强化节水等措施,实施综合治理。
在如此严峻的形势下,两市仍存在水源置换工程配套项目及地下水压采推进不力等问题。督察组认为,山西省水利部门及晋中、吕梁等市对“四水四定”认识不到位,落实水资源刚性约束制度不力,对违规取水用水监管不严,导致水资源超载状况未得到根本改善。
2025年4月2日,督察组暗查发现,宝鸡市将十里铺污水处理厂正常排水纳入再生水利用率指标统计,弄虚作假。图片来源: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协调局
督察还指出山东东营、陕西宝鸡节水数据造假问题。东营被认定为黄河地表水资源超载区,将2019年年底前就已建成投运的再生水回用工程,在2022年作为超载区治理期内新增节水能力上报,虚报节水量533万立方米/年。陕西省宝鸡市十里铺污水处理厂尾水不能纳入再生水利用统计范围,宝鸡市水利部门2024年仍违规将1300余万立方米尾水认定为生态补水,虚报再生水利用量。督察组认为,两地水资源保护节约工作不严不实。将进一步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并按要求做好后续督察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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