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教育厅近日发出通知,正式发布2025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方案。义务教育阶段我省将全面落实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严禁收取择校费、与招生入学挂钩的赞助费等,严禁以各类名义收取选班费等。
[义务教育]
严格执行免试就近入学
严格执行免试就近入学,省教育厅强调,各市、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和义务教育学校(含民办义务教育学校,下同)不得通过文化课考试、测试等方式选拔学生,不得收取学生个人简历或视频音频等个人展示材料,不得以学科竞赛、考试证书、荣誉证书、培训证明等作为录取依据。严禁以“校园开放日”等名义进行违规招生宣传或考察学生、家长。严禁收取择校费、与招生入学挂钩的赞助费等。
全面落实均衡分班要求。省教育厅强调,起始年级全面落实均衡分班要求,不得通过考试分班,不得设立或变相设立重点班、快慢班;非起始年级不得以升学为目的重新组建加强班、尖子班、升学班等。严禁以各类名义收取选班费等。
[普通高中]
严禁任何形式提前招生
全面规范普通高中招生秩序,我省2025年保持示范高中指标分配政策。按照不低于当地省示范高中招生计划80%的比例切块分解到初中学校,按志愿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不得单独设置指标到校生最低录取分数线。
到校指标原则上根据各初中实际在籍且就读满三年并报名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毕业年级学生数,按比例切块分配,指标分配向乡村初中和薄弱学校倾斜,严禁将指标分配与初中升学率挂钩;落实属地招生要求,不得跨区域分配指标,防止跨区域掐尖招生。
省教育厅明确,严禁以任何形式提前组织招生、免试招生、超计划招生、违规跨区域招生、“掐尖”招生;严禁学校间混合招生、招生后违规办理转学;严禁公办学校参与举办的民办学校以公办学校名义招揽生源;严禁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或采用社会培训机构组织的考试结果作为招生依据;严禁以高额物质奖励、免收学费、虚假宣传等方式争抢生源;严禁招收已被中等职业学校录取的学生;严禁录取未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未达到考试所在地普通高中录取分数线或未填报普通高中志愿的学生;严禁招收借读生、人籍分离、空挂学籍;严禁收取择校费、与招生入学挂钩的赞助费以及跨学期收取学费;严禁公布、宣传、炒作中考“状元”和升学率。
我省各市教育行政部门将进一步规范普通高中自主招生,招生名额不得超过本校当年招生计划的5%,招生录取名单须通过门户网站或其他方式向社会公布。
安徽商报 元新闻记者 刘媛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