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部分钱是我当事人向他人借的款,不存在利用影响力受贿情节。”“借款只是掩人耳目的‘外衣’,实质是‘以借为名’型受贿,违反经济活动公平公正原则。”……
近日,在江苏省如东县法院第一法庭内,如东县检察院出庭支持公诉的一起利用影响力受贿罪案件正在开庭审理。
面对律师的辩护意见,公诉人有针对性地答辩,并出示证据材料。在展示完整证据链条、精准回应争议焦点后,律师不再提出异议,被告人也表示认可和接受检察机关的意见。
旁听席上,有一群特殊的“旁听人员”,他们不仅聚精会神地听,还不时在面前的《刑事案件庭审观摩评分表》上圈圈点点。原来,这是如东县检察院组织的“推门听庭”活动。根据该院制定的《刑事案件出庭支持公诉评议活动方案》,由检委会委员与资深检察官组成10人评议小组,以随机抽、突击考的方式进行出庭评议、庭审观摩,检验公诉人能力。
庭审结束10分钟后,一场“辣味”十足的庭后案件评议会在如东县检察院会议室内开始了。
“庭审中证据出示和灵活应变能力还需加强,以免给举证质证带来被动。”
“法庭教育环节略显平淡,问题根源挖得不够透彻,语言不够有感染力。”
“起诉书是检察工作的‘门面担当’,要参照最高人民检察院的相关规范指引,保证文字阐述规范、格式标准。”
评议小组聚焦文书质量、法庭调查、法庭辩论等进行全方位点评,既为闪光点“点赞”,又指出病灶“会诊”。
“开庭前5分钟,我才得知‘推门听庭’活动抽中了我这个庭。”该案公诉人、如东县检察院副检察长张建庆在自评时坦言,“刚才大家提出的问题给了我启发和警示,我会再复盘、再反思,包括起诉书制作要更加规范,举证要详略得当、重点突出,庭审语言要反复打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