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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日报讯(全媒体记者/何春林 通讯员/罗登宏) 近日,株洲市印发了《株洲市2025年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新引进高层次人才安家补贴和重点产业企业自培博士补贴申报公告》(以下简称《公告》)。《公告》有哪些亮点?和往年有哪些区别?记者进行了采访。
企业自主认定权一年一申请每年确定3到5家
《公告》明确,建立重点企业自主认定高层次人才制度,每年确定3至5家企业作为当年度自主认定企业。这意味着,企业获得自主认定权后便能自主认定高层次人才。
上述负责人介绍,此举将深化推进人才分类评价机制改革,持续完善株洲市人才自主认定工作,发挥人才评价“指挥棒”作用,促进人才引得进、留得住、用得好。
申报自主认定权的企业,需上三年度研发经费总额达到5亿元以上,或上年度在株洲市实缴税收达到1亿元以上,或在职高层次人才总量达到300人以上。
企业自主认定的高层次人才中,管理类人才原则上不超过研发技术类人才的30%,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实际控制人原则上不得通过自主认定渠道认定。
企业自主认定权实行一年一申请。此次申请通过的企业可开展2025年下半年和2026年上半年的高层次人才企业自主认定工作。
“把认定权交给企业,可以激发和释放员工创新创造的动力与活力,帮助公司按照需求引进人才、留住人才、用好人才。”多家企业负责人说,此举可以改变长期以来重学历、论文,而忽视了实际工作能力与表现的局面,有利于企业发展。
高层次人才队伍认定扩容
今年高层次人才认定和以往相比有哪些区别?
上述负责人解释,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签订劳动合同时间由5年改为3年,首次在株洲工作时间由“在株工作满1年”改为“在株工作满6个月”。其中,柔性引才以前只有“A、B、C”三类才能纳入认定,今年扩大至“A、B、C、D、E”五类;签订聘任合同时间也由此前的3年改为1年。
同时,今年增加了“在异地新建人才科创飞地或研发中心,项目主要负责人可申报株洲市高层次人才”条目。同时,为推进长株潭一体化发展,与株洲有项目合作或技术交流的长沙、湘潭的高层次人才,在株洲可享受同等优待政策。
为激励更多的企业加大科研投入,鼓励创新成果转化,高层次人才分类中新增了“企业董事长或总经理”内容。比如,上三年度研发经费总额达到1.5亿元以上的企业董事长或总经理,技术开发、转让、许可实际金额达300万元,且固定资产投资或收益达200万元的研发团队主要负责人可以申报成为“E类人才”。
值得一提的是,为鼓励更多的青年人才和团队来株洲市创新创业,株洲市将“株洲青年科技之星”从“E类人才”调整为“D类人才”。
另外,株洲市打通了产业工人成为高层次人才的通道。《公告》显示,湖湘工匠年度人物、湖湘杰出工匠可申报成为“D类人才”;湖湘工匠、湖湘工匠年度人物提名奖获得者、株洲工匠年度人物可申报成为“E类人才”。
“住株洲的房子,拿一线城市的工资,干全球的事业。”“咱们工人有力量,一技在手,涨工资、有地位。”多位青年人才和一线产业工人说,株洲不愧是“中国最佳引才城市”“中国最具人才吸引力百强城市”,他们深深感受到了这座城市的温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