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月挥毫绘梦想
十年寒窗绽光芒
西安临潼法院祝广大考生
笔下生花题金榜
胸藏壮志赴远方
韶华不负
初心不渝
愿以青春之名
书人生璀璨华章
高考这场青春的 “终极闯关赛”,承载着无数家庭的期盼与梦想。临潼法院邀您收好这份超实用高考法律 “指南”,愿你带着满满的底气,在考场上 “法” 挥超常,书写属于自己的高光时刻!
组织高考作弊严重违法!
高考期间,经常有不法分子在网上发布“助考”信息,宣称能为考生提供考试试题、答案。但在高考等国家教育考试中组织考生作弊,向考生提供试题、答案,出售、使用无线作弊器材等行为,都是严重违法犯罪行为!
法官提醒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明确规定,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出售、使用无线作弊器材的”“向考生提供试题、答案的”“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的”,都属于违法行为。
找人替考?违法!
为让孩子考上理想的大学,有的家长想尽各种办法,不惜花重金为孩子找“门路”,甚至找“枪手”给孩子替考。结果人财两空,后果非常严重。
法官提醒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明确规定,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的”,都属于违法行为。而且,代替考试罪是典型的对向犯,刑法同时处罚考生和“枪手”双方行为人,且定罪和法定刑都相同。
出售高考答案?骗局!
临近高考,每年都会有不法分子利用考生及家长焦虑急切的心态,在网络平台或通信群中兜售所谓“高考真题”“绝密答案”等,标榜“准确率极高”“违约退款”等诱惑信息,并以“预付订金”等名义要求用户先付款。还有的借传送“样题试卷”的名义向用户电脑或手机发送病毒,套取用户信息。
法官提醒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明确规定,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试题、答案的”,属于违法犯罪行为。
高考后,特别是到了填报志愿和领取录取通知书的阶段,不少喜欢拍照留念的同学激动不已,纷纷发圈晒照与大家一起分享这些令人欣喜和值得纪念的时刻。但是有些东西千万不能晒,一旦泄露的个人信息,被不法分子利用,被诈骗和骚扰的几率也将大大增加!
十年寒窗磨一剑
只待今朝问鼎时
临潼法院祝愿所有考生
金榜题名
圆梦今夏
编辑:赵佳欣
责编:郑黎波
审核:姚启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