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6月7日,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明阳智能”)发布公告称,鉴于已触发投资协议的回购条件,经友好协商,其参股公司江苏海基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基新能源”)及其控股股东将履行回购义务,向公司支付前期投资人民币1.9亿元股份对应的投资本金及利息。
投资背景与回购缘由
基于储能领域的战略布局,明阳智能于2022年2月9日与江苏百川高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百川股份,为海基新能源的控股股东)、海基新能源及其他股东方签署《投资协议》和《增资协议》,投资总额1.9亿元。协议约定,若海基新能源在2025年3月31日之前未能向中国证监会、上海或深圳证券交易所递交IPO申报材料,便触发回购条件。因海基新能源未满足该条件,明阳智能近日向百川股份和海基新能源发出《回购权行权函》,三方拟签署《关于江苏海基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回购事宜协议》。
关联方情况
明阳智能前任董事会秘书担任海基新能源的董事,因此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过去12个月内,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海基新能源及其控制的企业累计发生关联交易总额为 -84.26万元,均为日常关联交易且已通过股东大会审议。
海基新能源成立于2016年4月19日,注册资本12.1905亿元,控股股东为百川股份。其2025年3月31日(未经审计)总资产17.583162亿元,净资产5.413449亿元;2024年12月31日(经审计)总资产18.569491亿元,净资产6.058481亿元。2025年1 - 3月(未经审计)营业收入6852.87万元,净利润 -6450.31万元;2024年1 - 12月(经审计)营业收入5.168192亿元,净利润 -2.77778亿元。
百川股份成立于2002年7月1日,注册资本5.93165169亿元。2025年3月31日(未经审计)总资产123.695798亿元,净资产20.250241亿元;2024年12月31日(经审计)总资产116.606348亿元,净资产19.810768亿元。2025年1 - 3月(未经审计)营业收入14.500544亿元,净利润4221.60万元;2024年1 - 12月(经审计)营业收入55.560069亿元,净利润1.086766亿元。
回购协议主要内容
海基新能源将通过减资方式,按时间计划表向明阳智能分期支付投资本金及对应利息,利息按每年8%(单利)计算,期限为2022年3月10日至实际付款日。具体付款进度如下:
款项进度 | 付款节点 | 本金金额(万元) |
---|---|---|
第二期 | 2025年12月31日前 | 1900 |
第三期 | 2026年6月30日前 | 3800 |
第四期 | 2026年12月31日前 | 3800 |
第五期 | 2027年5月31日前 | 3800 |
第六期 | 2027年8月31日前 | 3800 |
百川股份对海基新能源支付回购价款的义务承担连带责任。若海基新能源未按约定足额支付任一期回购价款,债务全部加速到期,明阳智能有权要求其及/或百川股份立刻全额支付,否则需支付违约金。若海基新能源未能按时完成股份回购必备前置程序,百川股份应直接承担回购义务及责任。
本次交易已经明阳智能2025年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和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但尚需交易各方完成各自审议程序方能生效。本次交易完成后,明阳智能将不再持有海基新能源股份,预计将增加公司利润总额和现金流,具体数据以审计结果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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