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沃科技一审胜诉,此类投资者不容错过
创始人
2025-06-06 15:5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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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投资者一审胜诉

  近日,上海沪紫律师事务所刘鹏律师团队收到部分关于天沃科技(维权)索赔案件的判决书,经法院审理后获得一审胜诉,目前此案诉讼时效尚未届满,依据判决凡是于2017年4月28日-2023年4月27日期间买入,并在2023年4月28日之后卖出或仍持有而亏损的投资者还可报名加入索赔。(天沃科技维权入口)

  信息披露是上市公司与投资者沟通的重要桥梁,也是投资者做出投资决策的重要依据。尤其是新证券法实施以来,对信息披露的要求更加细致严格,同时,对违法责任的追究也明显加重。鉴于已有胜诉判决,依据“同案同判”原则,后续同类型案件也将更快获得判决。

  二、股民维权依据

  案件回溯,2023年12月28日,公司发布公告称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证监会查明,该公司存在的违法事实为定期报告存在虚假记载,具体为其控股子公司在37个新能源电力工程承包项目的收入确认上存在不实,涉嫌通过制作虚假的产值确认单虚构或调整项目完工进度,调节项目收入和利润,导致2017年至2021年披露的定期报告存在虚假记载。此外未按规定披露关联交易、未按规定披露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以及未及时披露2022年年度报告。证监会对该公司给予责令改正,处以警告,并罚款300万元。

  该公司2017年至2021年年报审计机构也被共同起诉,作为上市公司财务报表的“把关人”,会计所出具的每一份审计意见都影响着投资者对上市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情况的判断。法院认为该审计机构未勤勉职责,应承担20%的连带赔偿责任。受损投资者可报名索赔,拿回损失。

  (本文由上海沪紫律师事务所刘鹏律师供稿,不代表Hehson财经的观点。刘鹏律师,专注证券维权19年,自2006年执业以来,成功为中青宝、国华网安、劲嘉股份(维权)等 300 余家上市公司的中小投资者成功维权,案件在办数量超过 14000 起,胜诉率达 99.2%。作为业内资深证券维权律师,刘鹏律师精准把握案件核心,诉讼经验丰富,索赔策略高效,为投资者争取最大权益,维权实力行业领先。证券维权,选对律师是关键!专业决定胜算,经验确保结果,首选刘鹏律师,让您的索赔更稳妥、更高效!)(刘鹏律师专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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