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食品药品网讯 近日,山东省药监局区域检查第五分局开展特殊药品集中监督销毁活动,对辖区10余家企业的特殊药品进行集中销毁,解决特殊药品经营环节“销毁难”问题,严防特殊药品流入非法渠道。
“按照《国家药监局 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加强右美沙芬等药品管理的通知》,不具备第二类精神药品经营资质的药品经营企业不得再购进右美沙芬等特殊药品,原有库存产品登记造册向药监部门报告后,按规定售完为止。而实际情况是,这些不具备第二类精神药品经营资质的企业很难在药品有效期内售完,造成特药滞留,既增加企业负担,也造成流弊风险。”第五分局相关人员介绍。基于此,该分局组织本次集中销毁活动,确保特殊药品处置安全。
第五分局对本次销毁活动进行了周密部署,协调相关企业集中销毁的时间、地点,确定监督销毁人员,确保责任落实到人,同时要求企业按照《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要求,履行待报废处置手续,将待报废的特殊药品送至有资质的固体废物处置公司进行集中监督销毁。
销毁过程中,监管人员在现场从逐一清点待销毁药品的名称、厂家、批号、规格、数量等信息,到装车、途中运输、焚毁无害化处理、保留照片视频资料等,全程严格监督。企业代表也参与并见证了销毁过程,履行主体责任。
第五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将继续开展药品批发企业、零售连锁总部右美沙芬等特殊药品的库存情况摸底、统计,加强对不具备第二类精神药品经营资质企业的管控,继续开展特药监督销毁活动,严控特药风险。(齐桂榕 迟海)
图为监管人员在监督销毁现场清点药品情况。《中国医药报》社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使用。
(责任编辑:赵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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