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6月5日,深圳安培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安培龙”)发布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的公告。持有公司852.77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8.67%)的股东宁波长盈粤富投资有限公司(简称“长盈粤富”)计划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所持有的股份合计不超过295.21万股,占公司总股本数量的3%。
减持计划详情
截至公告披露日,长盈粤富持股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股)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
长盈粤富 | 8,527,675 | 8.67% |
合计 | 8,527,675 | 8.67% |
本次减持计划具体如下:
减持方式 | 减持限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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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中竞价 | 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即不超过984,019股股份 |
大宗交易 | 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即不超过1,968,039股股份 |
总计 | 计划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2,952,058股,占公司总股本数量的3%。若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上述拟减持股份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
关联关系 | 无一致行动人 |
是否存在相关情形 | 不存在本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五条至第九条规定的情形 |
备注 | 本次股份减持计划中,受让方通过大宗交易受让的股份,在受让后6个月内不得转让 |
承诺履行情况
长盈粤富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公告书及招股说明书中作出多项承诺,包括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相关股份;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人最近一期经审计每股净资产等。截至公告披露之日,长盈粤富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无后续追加承诺,不存在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况,本次股份减持计划与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
风险提示
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具有不确定性,长盈粤富将根据市场情况、安培龙股价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减持数量和减持价格也存在不确定性。不过,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长盈粤富并非安培龙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不会对安培龙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导致控制权变更。减持计划实施期间,长盈粤富将合法合规减持,并配合安培龙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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