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陈佳琳)今天是第54个世界环境日。昨天,记者从上海铁路运输法院(以下简称“上铁法院”)召开的“生态环境资源专业化审判五周年新闻发布会”上获悉,2020年1月至2024年12月,上铁法院依法审理环境资源刑事、民事、行政案件,切实推进全地域全方位全流程司法保护,共受理各类环境资源案件830件。
自2020年1月1日起,上铁法院集中管辖除青浦、金山、崇明三区以外的全市其他13个区应由基层法院审理的环境资源刑事、民事、行政案件及根据级别管辖规定审理的上海海警机关办理的涉及海洋、通海可航水域破坏环境资源的刑事案件。
从案件数量和类型来看,2020年以来,共受理环境资源刑事案件635件,1270名被告人(单位)被依法判处刑罚。其中,案件类型主要集中在非法捕捞水产品、非法采矿、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等资源类犯罪,案件占比95%;污染环境案件仅占5%。
受理环境资源民事案件62件,其中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协议司法确认案件34件、噪声污染责任纠纷17件、其他类型案件11件。34件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协议司法确认案件中,赔偿义务人共计缴纳损害赔偿金200余万元,实际开展增殖放流、补种树木、公益宣传等生态修复工作。
受理环境资源行政案件133件,主要为环境行政处罚案件,案件协调化解率54.2%,共对6件案件作出撤销、确认违法判决。
受理环境公益诉讼案件134件。其中,受理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129件,判决责任人赔偿生态环境修复资金2400余万元。支持检察机关发挥法律监督作用,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受理行政公益诉讼5件。
发布会上,上铁法院发布了新书《生态环境资源案件审理指引》。记者获悉,该书是从近5年审结的800余件生态环境资源案件中,选取40余件具有规则引领性的生效案例汇编而成,涵盖了环资刑事、民事、行政及公益诉讼案件类型,裁判规则指引导向作用明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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