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绍兴市税务局近期对绍兴市乾升酒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乾升酒业”)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因其存在偷逃税款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217181.61元。
根据绍兴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出具的《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绍税二稽罚〔2025〕34号),乾升酒业被查明在经营过程中存在两项关键违法行为:一是在账簿上不列或少列收入;二是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这些行为直接导致了企业不缴或少缴应纳税款,违反了国家税收征管法律法规。
绍兴市税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认定乾升酒业的上述行为构成“偷税”,依法对其作出罚款217,181.61元的处罚决定。该条款明确规定,对纳税人偷税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公开资料显示,绍兴市乾升酒业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1999年11月29日,法定代表人为傅赞洲,注册资本为355万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30604712582053J,企业注册地址位于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丰惠镇东光,所属行业为酒、饮料和精制茶制造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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