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证报中国证券网讯 6月4日晚间,温氏股份发布公告宣布,随着原《一致行动协议》到期终止,新的《一致行动协议》正式生效,公司顺利完成实际控制人优化调整。即日起,公司实际控制人由温鹏程、温均生、温志芬、温小琼、梁焕珍、伍翠珍、陈健兴、刘容娇、孙芬、古金英,调整为温鹏程、温均生、温小琼、温志芬、孙芬、温蛟龙、温铭驹、陈浩、温少模、温冰文。
据了解,此次调整以保障温氏控制权稳定、推动公司治理升级为核心目标,既保持历史延续性,又适应公司发展新情况。同时,通过代际传承引入年轻力量,为“百年温氏”的长远发展筑牢根基。
2025年6月4日,原《一致行动协议》到期终止。同日,温鹏程、温均生、温小琼、温志芬、孙芬、温蛟龙、温铭驹、陈浩、温少模、温冰文等10人签署了新的《一致行动协议》,梁焕珍、伍翠珍、陈健兴、刘容娇、古金英因个人原因不再签署,其一致行动人关系终止。新协议于2025年6月4日起生效,并在未来七年内(2025年6月4日至2032年6月3日)持续有效。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调整,原实际控制人梁焕珍、伍翠珍、陈健兴、刘容娇、古金英退出实际控制人行列,新增温蛟龙、温铭驹、陈浩、温少模、温冰文等在公司担任职务的新生代家族成员,有利于推动控制权的平稳代际过渡和传承,实现“薪火相传”,为公司治理注入新的活力,助力公司实现更好发展。
公告显示,调整后,10名温氏实际控制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79438.5625万股,占总股本的11.94%,持股量及比例与上一批实际控制人相近,从持股量上对公司实现控制。同时,现在的10名实际控制人在公司成立和发展过程中,对公司战略发展、团队管理、内部运营等各方面均做出了突出贡献,且部分成员在公司担任董事长、董事、副总裁、监事会主席、监事等重要职务。
通过以上“股权持股+关键职务”的双重保障,能够确保实际控制人实际支配和决定公司的重大经营决策和重要人事任免等事项,并对公司股东会决议产生重大影响,夯实公司控制权的稳定性。
根据公告,本次调整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不会对公司主营业务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引起公司管理层变动,不会影响公司人员独立、财务独立和资产完整,公司仍具有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新增的5名实际控制人,将同步承继公司实际控制人在公司所有对外公开披露的仍在有效期的承诺事项,包括避免同业竞争、规范关联交易、避免资金占用、保证公司独立性等,确保公司治理结构的稳定性和规范性。
温氏股份表示,本次实际控制人调整是其顺应时代发展、优化治理结构的重要举措,既尊重历史传承,又注入新鲜血液,为公司的长期稳定和可持续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杨宏伟)
(文章来源: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