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4日,正元地信(688509)发布公告,公司作为原告,就被告阜阳市城乡建设局拖欠合同款事项向阜阳市颍州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受到案件受理通知书。截至公告披露日,该案件已开庭审理未判决。
公司请求法院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判令阜阳市城乡建设局支付剩余工程款3083万元及利息。
2016年9月9日,公司与阜阳市城乡建设局签订了采购合同,金额为7926万元。公司于2017年11月3日取得案涉项目竣工验收合格证明,根据合同约定,案涉项目运营期为2017年11月3日至2022年11月2日。案涉项目运营期早已届满,依据合同,被告应支付公司项目建设费及运营费共计7351万元,应退还考核金共计560万元。截至目前,被告实际支付公司费用共计4828万元,仍拖欠剩余合同款项3083万元。
公司已对截至2025年5月31日阜阳市城乡建设局的应收款项计提坏账准备810万元。由于本次诉讼审理尚未判决,对公司本期及后续年度利润的影响具有不确定性,最终实际影响以法院判决为准。
2025年一季度,正元地信实现收入1.40亿元,归母净利润-2624万元。
(文章来源:财中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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