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6月5日,济南圣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公告,因6名激励对象离职不再具备资格,公司将回购注销其持有的5.4万股限制性股票,注销日期为2025年6月9日。
决策与披露流程合规推进
2025年3月31日,圣泉集团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十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决定对6名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5.4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监事会也出具了核查意见。
2025年4月1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圣泉集团关于回购注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公示期45天已满,期间未收到债权人申报债权并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情况。
回购注销具体情况明晰
股本结构变动一览
圣泉集团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如下:
| 类别 | 变动前(股) | 变动数(股) | 变动后(股) |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65,562,698 | -54,000 | 65,508,698 |
| 无限售条件股份 | 780,893,300 | 0 | 780,893,300 |
| 总计 | 846,455,998 | -54,000 | 846,401,998 |
注:以上股本结构的变动情况以回购注销事项完成后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
公司说明与承诺
公司董事会表示,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事项涉及的决策程序、信息披露符合法律、法规、《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规定以及《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协议的安排,不存在损害激励对象合法权益及债权人利益的情形。
公司承诺已核实并保证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涉及的对象、股份数量、注销日期等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已充分告知相关激励对象本次回购注销事宜,且相关激励对象未就回购注销事宜表示异议。如因本次回购注销与有关激励对象产生纠纷,公司将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关法律责任。
法律意见书认可合规性
法律意见书认为,圣泉集团本次激励计划及本次回购注销已经取得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与授权,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解除限售相关激励对象资格、限制性股票数量符合相关规定;公示《关于回购注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已满45日,公示期间无债权人相关要求;公司已开设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并申请办理回购过户手续,后续将依法办理减资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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