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者提问:
贵公司以大幅低于每股净资产进行增发,是否损害了原有股东的利益,近30%的折价是否意味着每股净资产不具备真实反应。谢谢
董秘回答(建设银行SH601939):
感谢您对我行的关注。本次我行发行价格是在统筹考虑原有股东和增资股东的利益、市净率、资本补充规模、市场形势等因素,会同定向增发对象合理确定的。本次我行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价格为9.27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不含定价基准日,下同)我行A股股票交易均价的80%(按“进一法”保留两位小数)。定价方法符合《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发行方案、发行程序和定价要求均符合法律法规和监管主管机构的政策要求,并已履行我行公司治理程序。 本次我行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价格在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我行A股股票交易均价的基础上溢价8.8%,充分体现了国家对我行长远发展的坚定支持,有助于提振市场对我行和行业的信心。兼顾了原有股东、增资股东利益。对原有股东每股收益摊薄比率较小,有效保护原有股东利益。 长期来看,增资对我行经营发展的影响是积极、正面的。增资将提升我行风险抵御能力,夯实资本基础,有利于推动我行稳健发展,提升股东回报。我行将立足主责主业,持续打造差异化竞争优势,不断提高内部治理效能,为股东提供稳定可持续的回报。我行已就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分析,并结合实际情况提出了具体的填补回报措施,相关主体对我行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了承诺,具体请见我行公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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