旺能环境于2024年11月26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回购公司股份方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专项贷款资金等合法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此次回购股份将用于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若未能在回购实施完成之日起36个月内用于上述用途,未使用部分将予以注销。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22.00元/股,回购总金额不低于10,000万元且不超过20,000万元。相关公告于2024年11月28日、2024年12月5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
根据相关规定,上市公司需在回购期间每月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截至2025年5月31日,旺能环境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2,079,9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37%,最高成交价为22.0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21.30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45,036,390元(不含交易费用等),此次回购符合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旺能环境在回购过程中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公司未在可能对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以及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期间回购股份。同时,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时,委托价格未达到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未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委托,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按相关规定及回购股份方案,依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持续推进本次回购,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提醒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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