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报讯 6月3日,记者从安徽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的新闻发布会获悉,截至2024年,我省生态质量指数连续3年保持二类;全省公众生态环境满意度93.7%,连续5年超9成。
2024年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安徽省持续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系统推进生态保护修复和生态环境治理,全省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全面完成细颗粒物(PM2.5)浓度、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重污染天数比率年度目标;地表水国考断面水质优良比例连续两年超90%,劣Ⅴ类断面连续4年为0,县级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总体得到保障;土壤、地下水和声环境质量保持稳定;辐射环境质量处于正常水平;生态质量指数连续3年保持二类。全省公众生态环境满意度93.7%,连续5年超9成。
全省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82.2%
城市环境空气方面,全省空气质量6项指标均达到国家空气质量二级标准。
其中,2项指标同比下降,全省PM10年均浓度57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3.4%,NO2浓度21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2.5%;3项指标同比持平,PM2.5年均浓度35微克/立方米、SO2年均浓度7微克/立方米、CO浓度0.9毫克/立方米;1项指标同比上升,O3浓度158微克/立方米、同比上升2.6%。全省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82.2%,10市出现重污染天数累计为16天,同比减少38天。
酸雨方面,全省降水pH年均值为5.81。平均酸雨频率10.8%,有4市出现酸雨,无较重和重酸雨城市。
Ⅰ—Ⅲ类河流、湖泊断面占比92.5%
地表水环境方面,总体水质状况为优。监测的210条河流、73个湖泊水库共401个断面中,Ⅰ—Ⅲ类断面占比92.5%,同比上升2.2个百分点;Ⅳ—Ⅴ类断面占比7.5%,无劣Ⅴ类水质断面。从河流断面看,长江干支流、淮河干流、新安江干支流及环巢湖河流总体水质状况均为优,淮河支流总体水质为良好;从湖泊水库断面看,巢湖及东、西半湖水质均稳定保持Ⅳ类,均呈轻度富营养状态,其他72个湖泊水库中,25个水质为优、35个为良好、11个为轻度污染、1个为中度污染,23个呈轻度富营养状态、其他均呈中营养状态。
引江济淮一期工程(安徽段)输水干线沿线46个监测断面中,Ⅰ—Ⅲ类42个,占91.3%。地下水环境方面,水质总体保持稳定,101个国考点位水质以Ⅳ类及以上为主,满足国家地下水环境区域点位考核目标要求。
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方面,地级城市的44个水源地中,有41个水源地监测项目全部满足饮用水水源地水质标准,同比增加1个;县级行政单位所在城镇的87个水源地中,有83个水源地监测项目全部满足饮用水水源地水质标准,同比增加8个。
出现超标的均为地下水水源地,受地质环境背景影响,主要超标指标为氟化物、钠和碘化物。
生态质量指数(EQI)值63.75
全省设区市区域声环境昼间等效声级平均值为54.1分贝,同比下降0.7分贝。道路交通声环境昼间等效声级平均值为65.4分贝,同比下降0.7分贝。声环境功能区昼间和夜间达标率分别为97.0%和85.6%,同比分别上升1.2个和0.6个百分点。
全省生态质量指数(EQI)值为63.75,生态质量为“二类”,同比基本稳定。其中,池州和黄山2市生态质量为“一类”,合肥、蚌埠、淮南、滁州、六安、马鞍山、芜湖、宣城、铜陵和安庆10市为“二类”,淮北、亳州、宿州和阜阳4市为“三类”。
此外,全省大气辐射环境处于正常本底水平,地表水体及饮用水水源总放射性水平处于正常水平范围,监测点土壤中放射性核素活度水平均为本底水平。在合肥市开展了城市电磁辐射(射频)环境质量监测,电磁环境质量状况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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