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海口市商务局公布2025年海口市第二轮汽车置换更新补贴实施细则。据了解,2025年海口市汽车“置换更新”补贴资金总额度为1.59亿元。海口市商务局3月份推出的2025年一季度海口市汽车“置换更新”2300万元补贴,已于5月20日结束申报。此次补贴申报时间为2025年6月28日10时至2026年1月20日24时。 记者 刘兵
补贴范围和标准
2025年4月1日(含当日,下同)至2025年12月31日,个人消费者转让(不含变更登记)本人名下登记的燃油或新能源乘用车(2012年7月1日后注册登记汽油乘用车、2014年7月1日后注册登记的柴油及其他燃料乘用车、2019年1月1日后注册登记的新能源乘用车),并在本市汽车销售企业购买燃油或新能源乘用车新车(新车注册使用性质为非营运),凭在海口市开具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根据购买新车价格(价税合计)给予一次性定额补贴。
转让上述条件旧车并购买新能源乘用车新车补贴标准:对新车价格在10万元(不含)以下的,补贴3000元;10万元(含)-20万元(不含)的,补贴4000元;20万元(含)以上的,补贴5000元。
转让上述条件旧车并购买燃油乘用车新车补贴标准:对新车价格在10万元(不含)以下的,补贴1000元;对新车价格在10万元(含)-20万元(不含)的,补贴2000元;20万元(含)以上的,补贴3000元。
补贴对象和条件
补贴对象为个人消费者。转让旧乘用车与购置新乘用车的消费者必须为同一人,且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个人消费者转让名下的燃油或新能源乘用车(以下简称旧车),应当于2025年3月1日前登记在本人名下的燃油或新能源乘用车。
个人消费者转让名下的旧车,应于2025年3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转让日期以《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上载明的开票日期为准,并于2026年1月10日前完成旧车转移登记,转移登记日期以《机动车登记证书》上载明的转移登记日期为准。
个人消费者新购车辆,购买日期应在2025年4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购买日期以汽车销售机构开具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上载明的开票日期为准。
个人消费者应在海口市购买燃油或新能源乘用车,购买地以汽车销售机构开具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上载明的销货单位地址为准,地址应在海南省海口市。
个人消费者新购的乘用车应于2026年1月10日前在公安交管部门完成车辆初次注册登记上牌,取得《机动车登记证书》,注册登记日期以《机动车登记证书》上载明的注册登记日期为准,且登记为非运营性车辆。
每位消费者在本政策实施期间最多可享受一次。
申报方式
补贴申请须由用户个人发起。汽车“置换更新”补贴申报时间为2025年6月28日10时起至2026年1月20日24时止。本次活动只能通过手机移动端进行申报,具体方式为:登录懂车帝App点击【政府补贴】频道,当前城市搜索“海口”进入海口市汽车消费补贴主页,点击“2025年度汽车置换更新”补贴,进入补贴专题页面,点击“申请补贴”即可进行相应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