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是太感谢法官了,勘查现场就化解了我们已持续好几年的纠纷......”,5月28日,在调解现场,当事人亲切地握住西乡法院茶镇法庭余明书庭长的手,感激的说到。
2021年1月,刘斌(化名)在村集体一块撂荒土地上种植了20余棵刺柏树,并用水泥桩和铁丝网设置围挡以防止牲口啃咬树苗。次年1月,在外务工的曹华(化名)返乡,认为刘斌把树种植在了自己承包地上,侵犯了自己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而刘斌则认为树苗种植在集体土地上,并未侵占原告的权益。双方对土地权属争执不下之际,曹华私自将树苗砍伐,造成刘斌直接经济损失若干,刘斌遂要求予以赔偿,经村镇两级调解组织调解未果后,2025年5月,刘斌一纸诉状将曹华告上法庭。
考虑到该案涉及邻里关系,且双方矛盾较深,为尽快查明案情,高效化解纠纷,促进邻里关系和谐如初,承办法官决定进行现场勘查并开展先行调解。
现场勘查过程中,法官查看了案涉地块的位置和面积,并详细询问了解了地块权属和历史耕种情况,迅速明确了争议事实。随后,组织双方进行就地调解,向双方耐心细致讲解了集体土地权属相关法律规定以及土地权属产生争议的正当解决方式及程序。同时指出曹华不顾后果,冲动之下砍伐案涉树苗,造成刘斌财物损失行为的不妥。经反复释法明理,曹华逐渐意识到自己行为的不当,表示愿意进行赔偿,最终,双方达成和解协议,曹华一次性赔偿刘斌财物损失2200元并当场履行,刘斌也对曹华的侵权行为表示谅解,自愿放弃其他诉讼请求,就土地权属争议双方协商后续将通过合法正当程序处理。
“现场勘查+先行调解”,彰显的是司法的智慧与温度,守护的是民生福祉。后续,西乡法院将充分发挥先行调解的前端化解作用,持续主动深入现场一线、田间地头“巡诊把脉”,促成就地调解,用更高效、更优质的司法服务做优实质解纷。
作者| 沈朋
编辑| 李娟
责编| 翟力强
主编| 姚启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