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证监会北京监管局在2025年6月3日发布的公告,北京名洋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董事长徐华和董事会秘书王志凯因未按规定披露2024年年度报告而受到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经过调查发现,截至2025年4月30日,北京名洋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遵循相关规定,导致信息披露违规。徐华和王志凯对该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监管机构要求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加强法律法规的学习,确保未来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和及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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