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551 证券简称:科威尔 公告编号:2025-038
科威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科威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于2025年5月30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会议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5月27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公司全体监事,经全体监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会议通知的期限要求。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夏亚平先生召集和主持,主持人在会议上就本次豁免通知事项进行了说明。会议应到监事5人,实到监事5人。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监事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取消监事会、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取消监事会系根据《公司法》以及《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的有关规定进行,同意公司取消监事会,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职权,《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监事会相关制度相应废止。同时,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和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归属股份合计266,502股已完成归属并上市流通,公司注册资本、股份总数已发生变化。基于上述事项,同意对《公司章程》中相关条款作出相应修订。
为保证公司规范运作,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调整内部监督机构设置前,公司第二届监事会及监事将继续遵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原有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业务规则以及公司现行的《公司章程》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中关于监事会或者监事的规定。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调整内部监督机构设置之日起,公司监事会予以取消,公司第二监事会监事职务自然免除,公司不再设置监事会和监事,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监事会相关制度相应废止,公司各项规章制度中涉及监事会、监事的规定不再适用。
全体监事一致同意该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科威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取消监事会、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制定公司管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0)。
(二)审议通过《关于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与关联方合肥艾凯瑞斯装备有限公司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有利于提高公司资产利用效率。本次交易租赁价格是参照房屋所在地、周边地区的厂房租赁定价标准,交易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协商确定,符合公平交易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一一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全体监事一致同意该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科威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1)。
特此公告。
科威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5月31日
证券代码:688551 证券简称:科威尔 公告编号:2025-040
科威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消监事会、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
《公司章程》及修订、制定相关管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科威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5月30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修订、制定公司管理制度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情况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高经营管理效率,根据《公司法》及《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调整内部监督机构设置,公司不再设置监事会,由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职权,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监事会相关制度相应废止。
为保证公司规范运作,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调整内部监督机构设置前,公司第二届监事会及监事应当继续遵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原有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业务规则以及公司现行的《公司章程》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中关于监事会或者监事的规定。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调整内部监督机构设置之日起,公司监事会予以取消,公司第二监事会监事职务自然免除,公司不再设置监事会和监事,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监事会相关制度相应废止,公司各项规章制度中涉及监事会、监事的规定不再适用。
为进一步提升公司的规范运作水平,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有关规定,同时基于上述取消监事会及变更注册资本事项,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的相关内容进行修订。修订内容详见《附表:〈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修订后的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科威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全文。
二、变更公司注册资本情况
公司于2024年7月26日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公司已完成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的股份登记工作。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完成后,公司股本总数由83,804,207股增加至84,023,969 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7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科威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公告》(公告编号:2024-033)。
公司于2025年2月28日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公司已完成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的股份登记工作。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完成后,公司股本总数由84,023,969 股增加至84,070,709 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科威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公告》(公告编号:2025-013)。
三、公司管理制度修订情况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拟不再设置监事会和监事,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职权,公司治理制度中涉及监事会、监事的规定不再适用。
根据相关规定以及结合《公司章程》的修订情况,公司修订了如下管理制度:《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利润分配管理制度》《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总经理工作细则》《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管理制度》《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对外投资管理制度》《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累积投票实施细则》《内部审计监督制度》;并制定了《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资金专项制度》。
上述管理制度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其中《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利润分配管理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关联交易决策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对外投资管理制度》《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累积投票实施细则》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部分修订的制度全文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
上述取消监事会、变更注册资本以及修订《公司章程》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同时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或其授权代表具体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上述变更内容以市场监督管理局最终核准登记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科威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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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上述修订的条款外,表述删除“监事”、或者将“监事会”行使职权改为“审计委员会”、“股东大会”调整为“股东会”等与法律法规原文保持一致的,以及因新增或删除导致条款序号调整、相关援引条款序号调整等不涉及实质性内容修订的,因本次修订范围较广,不再进行逐条列示。
证券代码:688551 证券简称:科威尔 公告编号:2025-041
科威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科威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科威尔”)拟与合肥艾凯瑞斯智能装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艾凯瑞斯”)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向其出租位于合肥市高新区燕子河路与天堂寨路交口西北角科威尔园区6号楼1-5层,租赁期自2025年6月17日起至2028年1月16日止,其中自2025年6月17日至2026年1月16日为甲方给予乙方的免租期(免租期内,乙方仍需缴纳水电、物业服务费及其他费用),交易金额为人民币4,265,400.00元(含房屋租金、物业服务费等)。
●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交易实施亦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 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以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提高公司资产的使用效率,公司拟与艾凯瑞斯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将公司位于合肥市高新区燕子河路与天堂寨路交口西北角科威尔园区6号楼1-5层出租给艾凯瑞斯作为生产办公使用。租赁期自2025年6月17日起至2028年1月16日止,其中自2025年6月17日至2026年1月16日为甲方给予乙方的免租期(免租期内,乙方仍需缴纳水电、物业服务费及其他费用),交易金额为4,265,400.00元(含房屋租金、物业服务费等)。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艾凯瑞斯为公司的联营企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除已审议的关联交易外,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同一关联人或不同关联人之间交易标的类别相关的关联交易均未达到3,000万元以上,且未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的1%以上。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
(一)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通过全资子公司持有艾凯瑞斯37.07%的股份,其为公司联营企业,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公司本着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将艾凯瑞斯认定为公司的关联法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二)关联人情况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