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大企业税收管理司原一级巡视员胡效国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 2025-05-30 16:40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讯 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国家税务总局纪检监察组、湖北省纪委监委消息:国家税务总局大企业税收管理司原一级巡视员胡效国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国家税务总局纪检监察组纪律审查和湖北省咸宁市监察委员会监察调查。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国家税务总局纪检监察组、湖北省纪委监委)
胡效国,男,汉族,1964年1月生,湖南双峰人,1997年9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3年8月参加工作,中央财政金融学院财政学专业毕业,经济学硕士。曾任国家税务总局大企业税收管理司一级巡视员。
2025年5月30日,胡效国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国家税务总局纪检监察组纪律审查和湖北省咸宁市监察委员会监察调查。
1983年8月——1990年8月,任湖南省航空部3038厂设计室干部,
1990年8月——1993年4月,在中央财政金融学院(现中央财经大学)学习,
1993年4月——1995年12月,任财政部农税局农业税处、征管二处干部、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
1996年1月——2004年5月,任国家税务总局农业税征收管理局征管二处、农税二处主任科员、副处长、处长,
2004年5月——2007年5月,任国家税务总局地方税务司副司长(其间:2004年10月至2006年10月在湖南省国税局挂职任副局长、党组成员),
2007年5月——2008年12月,任国家税务总局进出口税收管理司、 国家税务总局大企业税收管理司副司长,
2008年12月——2012年9月,任国家税务总局大企业税收管理司副司长兼海洋石油税务管理局副局长,
2012年9月——2016年3月,任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2016年3月——2017年12月,青海省国家税务局党组书记、局长,
2017年12月——2018年7月,国家税务总局驻重庆特派员办事处(国家税务总局驻重庆稽查局)特派员(局长)
2018年7月——,国家税务总局驻重庆特派员办事处分党组书记、特派员,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第22联络(督导)组常务副组长。
来源:百度百科
国家税务总局任免工作人员(2017年12月29日)
国家税务总局决定,任命胡效国为国家税务总局驻重庆特派员办事处(国家税务总局驻重庆稽查局)特派员(局长);任命于光为国家税务总局驻重庆特派员办事处(国家税务总局驻重庆稽查局)副特派员(副局长)。
国家税务总局任免工作人员(2016年04月22日)
国家税务总局2016年2月22日决定,邓勇不再担任青海省国家税务局局长职务,另有任用。
国家税务总局2016年3月7日决定,任命:
胡效国为青海省国家税务局局长,试用期一年,不再担任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副局长职务;
刘培平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局长,试用期一年;
佟伟不再担任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局长职务。
国家税务总局任免工作人员(2013年01月29日)
任命:
赵石岚为黑龙江省国家税务局副局长(列郭万召之后),不再担任黑龙江省国家税务局总经济师职务。
王淑君为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副局长。
朵志红为云南省国家税务局副局长(列李杰之后),不再担任云南省国家税务局总经济师职务。
饶立新为国家税务总局货物和劳务税司副司长,不再担任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副局长职务。
胡效国为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副局长(列顾淑萍之后)。
免去:
胡效国国家税务总局大企业税收管理司副司长兼海洋石油税务管理局副局长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