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0日,中国演出行业协会正式发布《大型营业性演出活动运营服务要求》团体标准。该标准针对观众人数在5000人(含)以上的营业性演出活动,这是演出行业首个关于大型营业性演出运营规范的标准,具有重要行业指导意义。
在该团体标准的“票证管理”一章中明确指出,“举报单位在完成演出服务后,对于在演出开演前或演出过程中未提出过观演视线严重遮挡的退票要求,具有不予支持的权利。”
对于处在视野遮挡区的门票,该团体标准要求举办单位在划定演出座位区域前应实地核查情况,避免将视野严重遮挡区域划入售票区域。舞台设计搭建中应考虑优化方案,避免观演视线严重受遮挡。有严重视线遮挡的座位如门票用于公开销售的,应在销售时以显著方式标识与提示。
门票销售时未标注遮挡座位,或因舞台设施设备搭建、临时性安保设施等造成实际观演视线严重遮挡的,演出举办单位应协同演出票务单位安排人员在演出开始前与现场观演视线严重遮挡区域观众协商调换座位,或予以适当补偿;协商未达成一致,演出举办单位和演出票务经营单位应及时安排观众在演出正式开始前退票离场,且不应收取任何形式的退票手续费;还应及时采取视频、图片或文字等方式记录并存档相关记录,包括与观众协商的过程及结论、视线遮挡座位现场实际观演效果等。
该团体标准由大麦、摩登天空、华人文化等单位共同起草。
近两年来视野遮挡座位退票纠纷频发,前有“柱子票”“面壁票”,近几日北京又出现了“铁窗票”,面对不同的情况不同的问题消费者、主办方在调解维权过程中都各有苦衷,耗费了大量人力物力财力。《大型营业性演出活动运营服务要求》团体标准的推出希望能够推动演出市场走向更加健康有序的发展。
来源:扬子晚报/紫牛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