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实刑事和解 化解矛盾纠纷
创始人
2025-05-30 06:30:18

转自:贵州日报

遵义市务川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充分发挥刑事检察职能,扎实做好刑事和解工作,有效促进社会矛盾纠纷化解,努力实现办案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近3年来,共促成故意伤害、交通肇事等轻微刑事案件刑事和解不起诉59件,所办和解案件无一上诉申诉,真正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该院将化解矛盾纠纷贯穿案件全过程。改变传统“就案办案”模式,筑牢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精准适用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认罪认罚从宽等制度,积极促成双方当事人和解,最大限度减少不稳定因素。此外,还创新工作方式,对案件潜在矛盾纠纷进行分级评估,并就是否开展针对性化解工作进行评查,做到矛盾纠纷早发现、早控制、早解决。

为推进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该院自觉将释法说理工作贯穿于司法办案全过程,认真听取当事人意见,积极引导和帮助当事人化解积怨,有效修复受损的社会关系,促进事心双解。加强对刑事和解不诉案件向侦查机关说理工作,说理精准简练,重点阐明认定犯罪情节轻微、社会危险性不大、矛盾纠纷已化解等事实和理由。

除案件涉及隐私等不宜听证情形外,该院对拟不起诉案件坚持应听尽听原则,将“如我在诉”的工作理念贯穿于刑事案件办理始终,通过听证晒出办案过程、摆出事理法理,有效打开当事人的法结与心结。针对年老体弱、身体不便的案件当事人,主动上门服务,开展上门听证,着力把矛盾化解在群众家门口。

为扎实做好刑事和解不起诉“后半篇文章”,务川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充分采用电话联系、实地走访等方式,开展跟踪回访工作,了解协议履行情况。并与被不起诉人和家庭亲属及所在社区、村委会负责人交流,及时了解被不起诉人的思想动态和现实表现等情况,及时、全面、准确掌握实时动态,从思想上帮助被不起诉人真正转变,防止再犯罪,使其回归社会,融入正常的社会生活。

(何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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