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中材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临时)决议公告
创始人
2025-05-30 04:56:34

证券代码:600970 证券简称:中材国际 公告编号:临2025-034

债券代码:241560 债券简称:24国工K1

中国中材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临时)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中国中材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临时)于2025年5月23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通知,2025年5月29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8人,实到董事8人,公司全体监事和部分高管列席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印志松先生主持,与会董事经过认真审议,经记名投票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关联参股公司中材水泥所属企业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将本议案提请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该议案已经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二次会议、第八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关于为关联参股公司中材水泥所属企业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临2025-035)。

关联董事印志松、朱兵、王益民、刘习德、蔡军恒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中材海外为参股公司巴西叶片提供财务资助担保及银行保函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将本议案提请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该议案已经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二次会议、第八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关于中材海外为参股公司巴西叶片提供财务资助担保及银行保函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临2025-036)。

关联董事印志松、朱兵、王益民、刘习德、蔡军恒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融资管理办法〉的议案》。

《中国中材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融资管理办法(2025年修订)》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内部借款计划的议案》。

同意公司2025年内部借款额度为13.5亿元,额度可循环使用。至2025年年末,公司与子公司、子公司与子公司之间形成的内部借款余额不超过51.57亿元人民币。根据《公司融资管理办法》,凡涉及在上述额度内需提交公司总部审批的内部借款事项,授权公司总裁办公会决策。上述内部借款计划和授权有效期自公司董事会批准本议案之日起12个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内容详见《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临2025-038)。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中国中材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五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0970 证券简称:中材国际 公告编号:临2025-035

债券代码:241560 债券简称:24国工K1

中国中材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关联参股公司中材水泥所属企业提供担保

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QazCement Industries LLP(简称“QC公司”),为公司关联方。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担保金额不超过3,532.72万美元等值人民币(按2025年5月29日汇率折合人民币约25,402.73万元)及主合同项下全部贷款利息、罚息等全部债务和实现债权的全部费用;本次担保发生前,公司为中材水泥控股公司香港SPV公司银行借款以及阿联酋SPV公司股东借款事项提供担保,担保余额为1,132.44万美元。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是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公司参股公司中材水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材水泥”)拟通过全资子公司中材水泥(香港)投资有限公司(简称“中材水泥(香港)”)在阿拉伯联合酋长国(简称“阿联酋”)新设中材水泥(中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暂定名,以监管部门核定为准,简称“中亚SPV公司”),以中亚SPV公司为投资主体,增资入股哈萨克斯坦共和国(简称“哈萨克斯坦”)当地公司Primus Industries(简称“Primus公司”)的全资子公司QazCement Industries LLP(简称“QC公司”),中亚SPV公司取得QC公司70%股权,并在哈萨克斯坦阿克托别州建设1条3500t/d熟料水泥生产线。该项目规模总投资约为18,024.06万美元。其中,项目债权融资为12,616.86万美元,QC公司拟办理境内银行等值人民币贷款,贷款期限不超过10年,综合成本不超过3%,公司拟按照对QC公司穿透股权比例(28%)为其银行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本金金额为不超过3532.72万美元等额人民币及主合同项下全部贷款利息、罚息等全部债务和实现债权的全部费用。具体情况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简介

公司参股公司中材水泥为进一步加快国际化布局,拟通过全资子公司中材水泥(香港)在阿联酋新设中亚SPV公司,以中亚SPV公司为投资主体,增资入股哈萨克斯坦当地公司Primus公司的全资子公司QC公司,中亚SPV公司取得QC公司70%股权,并在哈萨克斯坦阿克托别州建设1条3500t/d熟料水泥生产线。水泥生产线项目规模总投资约为18,024.06万美元。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披露的《关于重要参股公司对外投资(海外)的公告》(临2025-031)。

本项目计划债权融资为12,616.86万美元,QC公司拟办理境内银行等值人民币贷款,贷款期限不超过10年,综合成本不超过3%。

为推动银行借款审批落地,公司拟按照对QC公司穿透股权比例(28%)为其银行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本金金额为不超过3532.72万美元等额人民币及主合同项下全部贷款利息、罚息等全部债务和实现债权的全部费用,担保债务期限不超过10年,保证期间为银行贷款协议项下的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不超过3年(以担保合同最终版本为准)。上述担保属公司2025年度担保计划内事项。

(二)本次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及尚需履行的决策程序

上述担保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二次会议、第八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临时)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与该事项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行使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QC公司成立于2023年1月24日,是Primus公司为了投资建设哈萨克斯坦阿克托别地区拜加宁区的水泥厂建设项目而设立的公司,注册地为哈萨克斯坦阿斯塔纳州,注册资本3,272,037,419哈萨克坚戈,Primus公司持股100%。经营范围为水泥生产。

中材水泥注资事宜完成后,QC公司将成为中材水泥控股子公司,持股比例为70%,受中国建材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构成公司关联方。

经审计,截至2024年12月31日,QC公司资产总额220.78万元人民币,负债总额116.43万元人民币,净资产104.35万元人民币;2024年营业收入0万元人民币,净利润-55.90万元人民币。

截至2025年3月31日,QC公司资产总额220.53万元人民币,负债总额132.97万元人民币,净资产87.56万元人民币;2025年1-3月营业收入0万元人民币,净利润-10.24万元人民币。(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三、担保方案和协议主要内容

公司本次拟按照对QC公司穿透股权比例(28%)为其银行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本金金额不超过3,532.72万美元等值人民币及利息以及相关利息、罚息、复息等实现担保权和债权的费用和其他相关费用,担保的债务期限不超过10年,保证期间为银行贷款协议项下的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不超过3年(以担保合同最终版本为准)。QC公司对公司提供相应的反担保。

2025年1月25日,天山股份发布《天山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的公告》显示,为满足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生产经营需要,拟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2025年融资事项提供担保,担保总额度不超过等值人民币266.32亿元,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度不超过等值人民币159.09亿元,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之间互保担保总额度不超过等值人民币107.23亿元。其中,天山材料对于中材水泥及其下属子公司新增担保额度为人民币16.32亿元,该额度由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层在担保总额度范围内调剂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授权公司总裁或财务总监及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办理具体担保的全部事宜。2025年2月11日,天山材料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事宜。本担保事项在其年度担保额度范围内。

本次担保协议尚未签署,担保协议的最终内容由担保方及被担保方与接受担保方在公司股东大会批准范围内共同协商确定。本担保事项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在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担保金额内,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总裁和财务总监在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上述授权额度范围内共同负责决定和办理具体担保的全部事宜。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中材水泥本次在哈萨克斯坦阿克托别州建设3500t/d熟料水泥生产线有利于其开拓国际化市场。公司作为持有中材水泥40%股权的参股方,为进一步推进其国际化发展战略,本次为QC公司按穿透股权比例提供担保符合公司管理要求,QC公司将为公司提供相应反担保,担保风险可控。

五、风险及应对措施

QC公司如无法按要求偿还银行借款,公司需在担保额度内承担相应担保责任。中材水泥境外投资事项可能面临政策风险、管理风险、汇率风险、市场风险等相关风险,本次交易尚需获得哈萨克斯坦反垄断审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等部门审批,交易能否完成尚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未来业务开展可能面临宏观环境、市场政策、经营管理、内部控制等方面的风险,投资收益存在不确定性。公司与中材水泥将充分关注外部环境、市场与行业的变化,审慎决策,同时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完善内部控制机制、强化风险管理,积极防范和应对上述风险。

六、审议程序

(一)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公司于2025年5月26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关联参股公司中材水泥所属企业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独立董事认为:本次担保系为进一步推进中材水泥国际化发展战略,QC公司将对公司提供相应的反担保,担保风险可控。本次担保遵循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况。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和意见

公司于2025年5月29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临时),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关联参股公司中材水泥所属企业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印志松、朱兵、王益民、刘习德、蔡军恒回避表决。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系为进一步推进中材水泥国际化发展战略,QC公司将对公司提供相应的反担保,公司为其担保的风险可控,足以保障公司的利益。董事会同意该议案提请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七、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发生后,公司批准的有效对外担保总额约为人民币48.19亿元,约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2.82%。其中,公司及子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人民币41.67亿元,约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9.73%;公司及子公司对参股公司(关联方)提供的担保总额为人民币6.52亿元,约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09%。

截至目前,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人民币15.61亿元,约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7.39%。其中,公司及子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担保余额为人民币14.25亿元,约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6.75%;公司及子公司对参股公司(关联方)担保余额为人民币1.36亿元,约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0.65%。截至目前,公司没有任何逾期对外担保。

特此公告。

中国中材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五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0970 证券简称:中材国际 公告编号:临2025-036

债券代码:241560 债券简称:24国工K1

中国中材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材海外为参股公司巴西叶片

提供财务资助担保及银行保函担保

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中材科技(巴西)风电叶片有限公司(英文名称:SINOMA WIND POWER BLADE(BRAZIL)LTDA,以下简称“巴西叶片”),为公司关联方。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720万美元等值人民币(按2025年5月29日汇率折合人民币约5,177.30万元)的股东借款担保和178.20万巴西雷亚尔等值美元(按2025年5月29日汇率折合人民币约225.57万元)的银行保函担保;截至目前,公司为巴西叶片提供担保余额为5,483.32万元人民币。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是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中国中材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材国际”)全资子公司中国中材海外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材海外”)参股公司巴西叶片因业务发展需要,拟向其控股股东中材科技风电叶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材叶片”)申请2,400万美元等值人民币财务资助,并开立594万巴西雷亚尔等值美元的银行保函。因巴西叶片生产经营仍处于爬坡期,无法满足独立获得信用授信及融资条件,需中材海外按照对其持股比例提供相应额度的担保。中材海外拟按照持股比例(30%)为巴西叶片提供总额不超过720万美元等值人民币的股东借款担保和178.20万巴西雷亚尔等值美元的银行保函担保,巴西叶片的控股股东中材叶片拟为巴西叶片提供总额不超过2400万美元等值人民币的财务资助和按照持股比例(70%)提供总额不超过415.80万巴西雷亚尔等值美元的银行保函担保。中材海外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担保,巴西叶片为此次担保提供反担保。具体情况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简介

巴西叶片为满足生产经营需要,促进降本增效,拟向其控股股东中材叶片申请2,400万美元财务资助,期限不超过12个月。根据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监管规定,中材海外不得向关联方巴西叶片提供财务资助,中材海外将向中材叶片按持有巴西叶片的股权比例(30%)对中材叶片对巴西叶片提供的财务资助总额30%部分提供担保,金额为720万美元,保证期间为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3年。巴西叶片为中材海外提供反担保。

此外,巴西叶片厂区为租赁,根据巴西商业惯例及租赁协议,厂房租赁需要由巴西叶片向出租方提供房租银行保函,共计594万巴西雷亚尔。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中材海外为关联参股公司中材科技(巴西)风电叶片有限公司境外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中材海外按照持股比例为巴西叶片提供总额不超过178.20万巴西雷亚尔的银行保函担保。该银行保函即将到期。考虑到巴西叶片持续生产经营需要,中材海外拟继续按照持股比例为巴西叶片提供总额不超过178.20万巴西雷亚尔等值美元的银行保函担保,担保期限不超过13个月,担保方式为开立融资备用信用证,巴西叶片为中材海外提供反担保。

综上,本次中材海外为关联方巴西叶片提供的财务资助担保和银行保函担保金额分别为720万美元等额人民币和178.20万巴西雷亚尔等额美元(按2025年5月29日汇率折合人民币约5,402.87万元人民币)。上述担保属公司2025年度担保计划内事项。

(二)本次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及尚需履行的决策程序

上述担保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二次会议、第八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临时)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与该事项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行使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中材科技(巴西)风电叶片有限公司,为中材海外参股公司,成立于2022年5月10日,注册资本11,299.43503万雷亚尔,注册地:Camacari, State of Bahia, at Via Atlàntica, S/N, Area Industrial Leste, PIC -Pólo Industrial de Camacari,法定代表人:薛岭。经营范围:生产风力发电涡轮叶片、相关设备及产品,与上述项目相关的维护、技术支持和工程服务。根据巴西国家经济活动分类(CNAE)税务分类(FISCAL):制造发动机和涡轮机及其零部件,但不包括飞机和公路车辆用发动机和涡轮机;制造直流和交流发电机及其零部件;制造工业用塑料制品;制造其他未另列明用途的塑料制品;非电动机具的维护和修理;其他未另列明用途的工业机器和设备的维护和修理;其他未另列明设备和产品的维护和修理;工程服务。

该公司控股股东为中材叶片,与中材海外同受中国建材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因此,巴西叶片构成公司关联方。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巴西叶片资产总额34,205.02万元人民币,负债总额25,199.91万元人民币,净资产9,005.11万元人民币;2024年营业收入9,103.67万元人民币,净利润-3,572.5万元人民币。(以上数据经审计)

截至2025年3月31日,巴西叶片资产总额40,371.24万元人民币,负债总额31,757.80万元人民币,净资产8,613.44万元人民币;2025年1-3月营业收入0万元人民币,净利润-821.42万元人民币。(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三、担保方案和协议主要内容

(一)财务资助担保的主要内容

中材海外本次拟为巴西叶片申请财务资助提供担保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额度不超过720万美元等值人民币,财务资助期限不超过12个月,担保期限为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3年,实际担保金额和期限以巴西叶片与中材叶片最终签署的合同确定。巴西叶片拟对中材海外提供按持股比例对应的反担保。

(二)融资备用信用证的主要内容

中材海外本次拟为巴西叶片申请银行保函担保的方式为融资备用信用证,金额不超过178.2万巴西雷亚尔等值美元,期限不超过13个月,融资备用信用证不可议付、转让和背书,适用国际惯例,其他内容以最终正式开立的融资备用信用证为准。巴西叶片拟对其股东提供按持股比例对应的反担保。

2025年3月20日,中材科技发布《关于中材叶片对巴西叶片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2025-009)和《对外担保(巴西叶片)公告》(2025-010),披露其全资子公司中材叶片为巴西叶片提供2,400万美元(或等值人民币)财务资助和按持股比例提供银行租赁保函担保,担保额度为415.80 万雷亚尔(或等值美元)。

本次担保所涉及的担保协议尚未签署、融资备用信用证尚未开立,最终内容由担保方及被担保方与接受担保方在公司股东大会批准范围内共同协商确定。本担保事项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在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担保金额内,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总裁和财务总监在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上述授权额度范围内共同负责决定和办理具体担保的全部事宜。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系公司全资子公司中材海外为关联参股公司提供担保,巴西叶片现已具备生产条件,担保所涉内容将为其实现经营目标,实现稳定生产运营奠定基础,巴西叶片将为公司提供相应反担保,担保风险可控。

巴西叶片如无法按约定偿还股东借款以及支付厂房租金,中材海外需在担保额度内承担相应担保责任。巴西叶片正处于发展初期,其在积极推进已签订单履约的同时不断拓展新客户,待其生产经营逐步形成规模,盈利能力稳步提升,可产生充足的现金流用于财务资助以及依靠自身能力获得银行授信后,即可取消所有股东担保措施。双方股东将密切关注其经营情况、财务状况与偿债能力,如发现或者判断出现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

五、审议程序

(一)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公司于2025年5月26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中材海外为参股公司巴西叶片提供财务资助担保及银行保函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独立董事认为:本次担保系为保障巴西叶片稳定运营,巴西叶片拟向中材海外提供按持股比例担保对应的反担保,担保风险可控。本次担保遵循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况。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和意见

公司于2025年5月29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临时),审议通过了《关于中材海外为参股公司巴西叶片提供财务资助担保及银行保函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印志松、朱兵、王益民、刘习德、蔡军恒回避表决。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能够有效提高巴西叶片融资效率,有利其持续稳定的经营发展,且巴西叶片为本次担保提供反担保,中材海外为其提供担保的风险较小。同意中材海外按照持股比例为巴西叶片境外融资提供担保。董事会同意该议案提请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发生后,公司批准的有效对外担保总额约为人民币46.19亿元,约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1.88%。其中,公司及子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人民币41.67亿元,约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9.73%;公司及子公司对参股公司(关联方)提供的担保总额为人民币4.52亿元,约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14%。

截至目前,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人民币15.61亿元,约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7.39%。其中,公司及子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担保余额为人民币14.25亿元,约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6.75%;公司及子公司对参股公司(关联方)担保余额为人民币1.36亿元,约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0.65%。截至目前,公司没有任何逾期对外担保。

特此公告。

中国中材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五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0970 证券简称:中材国际 公告编号:临2025-037

债券代码:241560 债券简称:24国工K1

中国中材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中国中材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 2025年 5 月 23 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通知,2025 年 5 月 29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出席会议的监事应到3人,实到3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于月华女士主持,与会监事经过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关于为关联参股公司中材水泥所属企业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将本议案提请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监事于月华、堵光媛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关于中材海外为参股公司巴西叶片提供财务资助担保及银行保函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将本议案提请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监事于月华、堵光媛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中国中材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二五年五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0970 证券简称:中材国际 公告编号:2025-038

中国中材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6月16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6月16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望京北路16号中材国际大厦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6月16日

至2025年6月1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审议上述议案的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临时)、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及相关临时公告已于2025年5月30日刊登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2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1、2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中国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筑材料科学研究总院有限公司、中国建材国际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五)为更好的服务广大中小投资者,确保有投票意愿的中小投资者能够及时参会、及时投票。公司拟使用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证信息”)提供的股东大会提醒服务,委托上证信息通过智能短信等形式,根据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主动提醒股东参会投票,向每一位投资者主动推送股东会参会邀请、议案情况等信息。投资者在收到智能短信后,可根据使用手册(下载链接:https://vote.sseinfo.com/i/yjt_help.pdf)的提示步骤直接投票,如遇拥堵等情况,仍可通过原有的交易系统投票平台和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5年6月11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未在登记时间内办理登记手续的股东或其代理人同样有权出席本次会议;

(二)登记地点:北京市朝阳区望京北路16号中材国际大厦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三)登记办法:法人股东登记时应提供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持股证明;如委托代理人出席,则应另外提供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复印件;自然人股东登记时应提供本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持股证明;如委托代理人出席,则应另外提供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异地股东可以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于2025年6月11日下午17:00点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

(四)有资格出席股东大会的出席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出席股东大会时请出示相关证件的原件。

六、其他事项

(一)联系人:曾暄 吕英花

(二)联系电话:010-64399502

(三)传真:010-64399500

(四)投资者关系电话:010-64399502

(五)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望京北路16号中材国际大厦董事会办公室;邮政编码:100102;来函请在信封上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六)会议费用:与会人员食宿费、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中国中材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3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中国中材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6月16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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