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三门峡发布
为切实规范出租汽车市场经营秩序,保障乘客、驾驶员和巡游出租汽车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按照渑池县交通运输局关于出租车服务质量提升专项行动工作安排部署,现对近期查处的出租汽车市场违法违规行为予以曝光:
案例一: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不按照规定使用计程计价设备
2024年12月31日,渑池县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查获杨某某驾驶的豫MD3***9出租车未使用计程计价设备,依据《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第二十三条:“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应当按照国家出租汽车服务标准提供服务,并遵守下列规定:(十一)按规定使用计程计价设备,执行收费标准并主动出具有效车费票据”,参照《河南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标准》,给予杨某某责令改正并处以2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二: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不按照规定使用计程计价设备
2025年02月25日,渑池县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查获李某某驾驶的豫MT***8出租车未使用计程计价设备,依据《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第二十三条:“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应当按照国家出租汽车服务标准提供服务,并遵守下列规定:(十一)按规定使用计程计价设备,执行收费标准并主动出具有效车费票据”,参照《河南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标准》,给予李某某责令改正并处以2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三: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不按照规定使用计程计价设备
2025年02月25日,渑池县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查获郑某某驾驶的豫MT***1出租车未使用计程计价设备,依据《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第二十三条:“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应当按照国家出租汽车服务标准提供服务,并遵守下列规定:(十一)按规定使用计程计价设备,执行收费标准并主动出具有效车费票据”,参照《河南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标准》,给予郑某某责令改正并处以2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四: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擅自从事或者变相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
2025年04月02日,渑池县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查获王某驾驶豫MW***0的小型轿车,使用滴滴出行快车软件向乘客提供网络预约出租车经营服务活动,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擅自从事或者变相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根据《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五条:“服务所在地设区的市级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依驾驶员或者网约车平台公司申请,按第十四条规定的条件核查并按规定考核后,为符合条件且考核合格的驾驶员,发放《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根据《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三条第一款:“服务所在地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依车辆所有人或者网约车平台公司申请,按第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审核后,对符合条件并登记为预约出租客运的车辆,发放《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参照《河南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标准》,分别给予王某责令改正并处以200元和30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五: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擅自从事或者变相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
2025年04月02日,渑池县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查获孙某某驾驶豫MF***5的小型轿车,使用滴滴出行快车软件向乘客提供网络预约出租车经营服务活动,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擅自从事或者变相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根据《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五条:“服务所在地设区的市级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依驾驶员或者网约车平台公司申请,按第十四条规定的条件核查并按规定考核后,为符合条件且考核合格的驾驶员,发放《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根据《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三条第一款:“服务所在地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依车辆所有人或者网约车平台公司申请,按第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审核后,对符合条件并登记为预约出租客运的车辆,发放《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参照《河南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标准》,分别给予孙某某责令改正并处以200元和30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六: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擅自从事或者变相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
2025年04月09日,渑池县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查获王某某驾驶豫MD9***7的小型轿车,使用滴滴出行快车软件向乘客提供网络预约出租车经营服务活动,经检查有《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擅自从事或者变相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根据《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五条:“服务所在地设区的市级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依驾驶员或者网约车平台公司申请,按第十四条规定的条件核查并按规定考核后,为符合条件且考核合格的驾驶员,发放《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参照《河南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标准》,给予王某某责令改正并处以2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七: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不按照规定使用计程计价设备
2025年04月10日,渑池县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查获赵某某驾驶的豫MD3***9出租车未使用计程计价设备,依据《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第二十三条:“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应当按照国家出租汽车服务标准提供服务,并遵守下列规定:(十一)按规定使用计程计价设备,执行收费标准并主动出具有效车费票据”,参照《河南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标准》,给予赵某某责令改正并处以2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八: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不按照规定使用计程计价设备
2025年05月19日,渑池县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查获赵某驾驶的豫MT***9出租车未使用计程计价设备,依据《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第二十三条:“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应当按照国家出租汽车服务标准提供服务,并遵守下列规定:(十一)按规定使用计程计价设备,执行收费标准并主动出具有效车费票据”,参照《河南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标准》,给予赵某责令改正并处以300元的行政处罚。
非法网约车司机未经过专业培训和第三方鉴定证明,乘客安全得不到保证,且发生事故后保险不予赔付,新闻中非法网约车发生的恶性事件时有发生。乘客在乘坐出租车(网约车)出行时,若合法权益受到损害请及时举报,举报电话(0398-4817956)。如需办理网约相关手续,请至住建局一楼西侧渑池县城区客运管理所或在工作时间电话咨询0398-4819129。
来源:V观渑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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