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最高检党组提出的“三个管理”工作要求,建立完善案件质量检查评查机制,进一步提升案件质量,近日,商洛市商南县检察院对该院今年以来办理的所有案件进行“回头看”,将检察官自查、办案部门检查、案管部门组织评查等结合起来,确保做到“每案必检”。
部门自查,该院根据《人民检察院案件质量检查与评查工作规定(试行)》,并结合自身实际,制定了《案件质量检查评查标准》,由办案检察官和办案部门依据该《标准》对所办案件进行全面自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集中评查,由案件管理部门抽调业务能力突出、经验丰富的员额检察官组成案件评查小组,对各部门所办案件进行集中评查,形成个案评查报告、确定评查结果等次,并召开评查结果分析会,指出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整改意见。
重点抽查,该院还专门邀请人民监督员、律师对所办重点案件进行抽查,对事实认定、证据采信、法律适用、释法说理、办案程序等全面评查,并召开座谈会,认真听取人民监督员、律师对检察机关案件办理质效的意见建议。
该院高度重视检察履职办案质效,定期开展案件自查、交叉评查、重点抽查等工作,通过建章立制,以制度促规范、以规范促公正,将案件检查评查的成果转化为检察干警高质效办案的日常自觉。
作者:王毅
编辑:许沥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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