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8日,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完成各项议程在昆明闭幕。
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李小三主持第二次全体会议。
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66人出席会议,符合法定人数。
会议表决通过了《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快推动磨憨国际口岸城市建设的决定》《云南省重点高原湖泊入湖河道保护条例》《云南省学校安全条例(修订)》。
会议表决通过了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废止《云南省荒山有偿开发的若干规定》和《云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办法》的决定、关于修改和废止《云南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资格审查办法》等3件地方性法规的决定、关于废止《云南省保安服务管理条例》等5件地方性法规的决定。
会议表决通过了省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昆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昆明市禁止生产和销售假冒伪劣商品条例〉的决定》《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废止〈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林业条例〉的决定》《云南省怒江傈僳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废止〈云南省怒江傈僳族自治州矿产资源管理条例〉的决定》的决议。
会议表决通过了省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气象条例》《云南省巍山彝族回族自治县彝族打歌保护传承条例》的决议。
会议表决通过了省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云南省2025年省本级财政专项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
会议表决通过了省人大常委会关于罢免刘佳晨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决议,相关情况并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备案、公告;通过了省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审查情况的报告。
会议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名单。决定接受胡大鹏辞去省人民政府副省长职务,决定任命王学勤为省人民政府副省长。王学勤在会上作任职发言。会议结束后,主任会议组织了宪法宣誓仪式。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宗国英、王树芬、徐彬、任军号、罗红江、杨亚林,秘书长韩梅,省人大常委会委员出席会议。
省人民政府副省长王正英,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张宏伟,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王光辉,省监察委员会负责同志,省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常委会各工作委员会及办公厅负责同志,部分在滇全国人大代表和省人大代表列席会议。
云报全媒体记者 郎晶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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