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5月26日,上海创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由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规定的首次授予部分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对应的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未达标,公司决定以自有资金回购注销相关限制性股票。
此次回购注销涉及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首次授予部分及预留授予部分的25名激励对象,合计397.20万股。回购注销实施完毕后,创力集团总股本将由650,472,000股变更为646,500,000股,公司注册资本也将由人民币650,472,000元变更为人民币646,500,000元 。相关具体内容已于2025年5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公告编号:2025 - 027)。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创力集团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即便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其债权依然有效,相关债务将由公司按原债权文件约定继续履行,且本次回购注销也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
若公司债权人要求清偿债务,申报债权时需携带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若债权人为法人,还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若债权人为自然人,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人可通过现场、邮寄、传真等方式进行申报,申报地址为上海青浦区新康路889号;申报时间为2025年5月27日起45天内(工作日9:00 - 12:00;14:00 - 17:00);联系人是常玉林,联系电话为02159869117,邮箱为shcl@shclkj.com 。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或快递公司发出日为准;以电子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公司收到邮件日为准,且需在邮件标题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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