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衢州日报
本报讯 (记者 吴红梅 通讯员 韩正) 近日,衢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处一起销售侵犯“牛栏山”注册商标专用权陈酿白酒的违法行为,当事人杨某被处以1万元罚款。
根据群众举报线索,该局执法人员对衢江区新农都副食品批发市场内某商行开展突击检查,现场查获涉嫌侵犯“牛栏山”注册商标专用权陈酿白酒20箱。
据杨某自述,他在新农都副食品批发市场销售正版“牛栏山”陈酿白酒多年。去年12月,杨某从上门推销人员手中低价购进涉案侵权“牛栏山”陈酿白酒58箱,因外观高度仿真,杨某抱着侥幸心理未履行进货查验义务。半年以来已陆续售出38箱涉案侵权“牛栏山”陈酿白酒,剩余20箱存放于仓库。
经查,涉案侵权“牛栏山”陈酿白酒的瓶身标识与正品存在多处差异:瓶盖激光防伪码模糊、瓶身生产批号与厂家备案信息不符,且杨某无法提供合法进货凭证。执法人员指导杨某通过微信与推销人员周旋,根据物流信息锁定涉案侵权“牛栏山”陈酿白酒来自北京某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执法人员立即向北京市丰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送协查函进一步调查。经商标权利人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牛栏山酒厂鉴定,上述“牛栏山”陈酿白酒为侵犯第866912号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假冒产品。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规定,衢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朱某作出没收侵权“牛栏山”陈酿白酒20箱、没收违法所得215元,罚款人民币1万元的行政处罚。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提醒广大经营者:销售商品时务必严格审核供货商资质,留存进货票据及产品合格证明,切勿因贪图低价而触碰法律红线。消费者购买白酒时,如发现疑似假酒,可拨打12345热线投诉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