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继续保留全国文明城市荣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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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4 07:46:41

  本报讯(记者郭少东)5月23日,全国精神文明建设表彰大会在北京召开。会上,《中央宣传思想文化工作领导小组关于认定命名第七届全国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和第三届全国文明家庭、文明校园的决定》和《中央宣传思想文化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复查确认继续保留荣誉称号的全国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家庭、文明校园的通报》发布。经复查确认,南宁市继续保留全国文明城市荣誉称号。南宁一批先进榜上有名。

  据悉,本次评选我市还有15个文明村镇、22个文明单位、3个文明家庭、5个文明校园通过了复查,获准继续保留全国文明村镇、全国文明单位、全国文明家庭、全国文明校园荣誉称号。

  在认定命名第七届全国文明村镇、文明单位和第三届全国文明家庭、文明校园名单中,南宁一批先进榜上有名。   全国文明村镇方面,我市有14个村镇被授予第七届全国文明村镇称号,分别是马山县古寨瑶族乡、横州市横州镇、南宁市青秀区长塘镇定西村、南宁市江南区江西镇智信村、南宁市良庆区良庆镇新兰村、南宁市良庆区那陈镇和平村、马山县里当瑶族乡太平村、上林县澄泰乡下江村、宾阳县古辣镇刘村、宾阳县陈平镇名山村、横州市那阳镇上茶村、横州市校椅镇龙省村、横州市校椅镇石井村、横州市马岭镇振兴村。

  全国文明单位方面,我市有11个单位被授予第七届全国文明单位称号,分别是南宁市博物馆、广西田园生化股份有限公司、广西万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广西香茹怡茉茶业有限公司、南宁市良庆区良庆镇蟠龙社区、南宁中心血站、南宁市人民检察院、南宁市科技馆、广西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南宁隆安供电局、国家税务总局南宁市青秀区税务局、南宁市第五人民医院。

  全国文明家庭方面,我市有2个家庭被授予第三届全国文明家庭称号,分别是蓝连青家庭、梁彩丽家庭。

  全国文明校园方面,我市有4个学校被授予第三届全国文明校园称号,分别是南宁市第十中学、南宁市天桃实验学校(天桃校区)、南宁市民主路小学(民主校区)、南宁职业技术大学。

  全国道德模范方面,我市隆安县震东集中安置区建设服务中心干部梁佳被授予第九届全国道德模范提名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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