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城区各房屋建筑所有权人、使用人、各管房单位、物业单位:
2025年6月1日起,本市进入汛期。为切实做好东城区房屋防汛工作,保障房屋住用安全,依据国家及本市有关规定公告如下:
一、各房屋建筑所有权人、使用人要认真贯彻落实“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防汛工作底线,坚守“不死人、少伤人”的防汛工作目标,高度重视防汛安全工作,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所属房屋住用安全。
二、各房屋建筑所有权人是房屋安全第一责任人。各房屋建筑所有权人要对所属房屋进行安全检查,查出隐患及时处置。对存在安全隐患且未经修缮的房屋,不得使用或出租;如继续使用或出租给他人使用,出现安全事故,造成生命或财产伤害、损失的,房屋所有人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房屋使用人要增强安全意识,做到安全使用房屋。如发现房屋险情,应立即采取避险措施,确保生命安全,同时将房屋险情告知各房屋建筑所有权人。
四、普通地下室所有权人、管理人及使用人要安排专人24小时值守,确保通讯畅通。并对重点区域、重点部位进行排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解决。要储备必要的设施设备(水泵、沙袋等),防止发生雨水倒灌事故及衍生的设施设备损坏、电力安全隐患等。
五、各房屋所有人、管理人、使用人要提升防火意识,定期对所属、所管、所用房屋的消防设施进行检查、组织开展可燃物清理,杜绝违规存放、使用电动自行车及其他不安全用电、用火的行为。
特此公告。
北京市东城区房屋管理局
2025年5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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