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住建局发布《珠海市住房“以旧换新”专项补贴申报指引》,其中明确:2025年5月6日至2026年5月5日,对个人购买珠海市域范围内(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除外)新建商品住房,并在此期间内出售珠海市域范围内(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除外)原有家庭住房,按换购新房网签价格1%,最高不超过3万元给予住房“以旧换新”专项补贴。
买新房和卖旧房不限先后顺序,专项补贴按“卖一买一”进行申领。本指引中提及的新房不包括保障房、人才房、安置房等政策性住房,也不包括法拍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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