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沈阳日报
“我家的狗在园区里,碍着你什么事了?园区是公共区域!”“你这样散养狗,乱喊乱叫很扰民!”近日,于洪区北陵街道玉祥明居社区玉祥明居小区发生了一起因养犬问题引发的邻里纠纷。居民老李为图方便,长期将家中的狗散养在公共区域,引起了邻居的不满。张叔得知情况后,立即前往现场进行调解。
化解纠纷 为居民排忧解难
张叔是玉祥明居小区党员中心户张富臣,退休前在原沈阳电缆厂从事法务工作,是一位有着41年党龄的老党员。在调解过程中,张叔会同派出所民警、物业工作人员,一方面向居民详细解释民法典中关于饲养动物的相关规定,另一方面也反复强调要遵守社会公德、顾及邻里权益的道理。经过耐心细致的劝导,老李认识到了自己的问题,并表示将充分考虑对邻居的影响,文明养狗,让这起纠纷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像这样的纠纷,张富臣已经成功调解过30余次。退休后,他就主动请缨担任社区邻长、荣誉点长和党员中心户等职务,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经验为居民排忧解难。
于洪区加强社区党建工作以来,每逢“逢四说事”的日子,总能在社区法律援助室看到张富臣忙碌的身影。面对居民生活中复杂的租赁纠纷、劳务纠纷、合同纠纷等问题,他总能依法依规详细分析,用通俗易懂的话语为居民释疑解惑。据不完全统计,他已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120余次,代写法律文书五件。
普法宣传 参与基层治理
除了日常的法律咨询服务,张叔还积极开展普法宣传工作。他先后举办了25场专项法律讲座,围绕社区居民关心的防诈、养老、继承、婚姻等问题,结合典型案例和个人生活经验,为居民送去“普法大餐”。在他的热情帮助下,社区形成了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社区居民亲切地称他为“家门口的法律援助暖心人”。张叔说:“我将继续用真诚服务和专业素养践行共产党员的初心使命,将‘银发’温度传递给更多有需要的居民,为基层治理贡献自己的微薄力量。”
调解纠纷、法律咨询、普法讲座……张叔的事迹正是党员参与基层治理的生动体现。于洪区委组织部相关负责人表示,于洪区正积极构建“小区党支部—楼栋党小组—党员中心户”穿透式组织体系,充分发挥党员中心户“神经末梢”作用,实现政策宣传到户、民意收集到人、矛盾化解在早,打造党建引领、多元共治的小区治理新格局。沈阳日报、沈报全媒体记者 张一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