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湘都市报5月22日讯 男女朋友分手后,女方拿着借款6万元的借条及转账记录起诉到法院,要求男子返还交往期间的转账9万元。男子则表示,借条是吵架时为了求和写的。5月22日,岳阳汨罗法院通报了这起案件,法官成功调解。
李茜与周飞曾是情侣关系,双方感情破裂分手后,李茜把周飞起诉到法院,向法院提交了一张6万元的借条及多笔转账记录,主张交往期间累计转账的9万元系借款,要求周飞偿还。
借条上确实是周飞的笔迹,写着“今有周飞向李茜借到人民币陆万元整”,下方有签名及日期。面对前女友的起诉,周飞承认借条确实是自己写的,但是并不是真的借了钱,而是两人发生了激烈争吵,他为了平息矛盾所写。同时,两人共同生活,他向李茜也有转账,出示了多笔转账记录,要求进行抵销。
承办法官通过双方提交的转账记录,理清金额并计算差额。结合聊天记录及电话核实,确认借条形成于激烈争吵后,且无实际款项交付凭证,具有“情感补偿”性质。
法官向双方阐明民法典中“民间借贷需具备借贷合意与交付事实”的构成要件,指出单纯转账记录不能直接证明借贷关系。经法官耐心调解,双方最终达成协议,由周飞向李茜补偿2万元。
法官还提醒,借贷关系成立需同时具备借贷合意与款项交付事实。不管是不是情侣,一旦涉及借贷,要明确借贷合意,避免“法律裸奔”。情侣间的红包、代付等行为若无书面约定,通常视为赠与。建议资金往来时通过聊天记录、备注等方式固定证据。慎用“亲密付”等支付方式,特殊金额红包(如520元、1314元)建议附言说明性质。
借条须反映真实借贷关系,法院审理民间借贷案件时将审查款项交付、合意形成过程。如果借条存在胁迫或情感补偿等非真实意思表示,是没有法律效力的。此外,重大资产购置应书面约定出资比例及产权归属。(文中人物为化名)
■全媒体记者 虢灿 通讯员 何虎